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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润秋部长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

时间:2023-05-06 09:42

来源:中国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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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深入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办、国办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对5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受理转办群众信访举报1.18万件,绝大多数已办结或阶段办结,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有效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圆满完成第二轮督察,组织开展督察工作总结和成效宣传。完成2022年度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摄制,推动地方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三是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深化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国5.2万名执法人员统一着装。印发实施《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累计将344万个固定污染源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范围。联合有关方面连续3年开展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公安部组织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昆仑2022”等专项行动,共立案侦办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6.3万起。自然资源部持续推进土地、矿产资源和海洋等领域督察,促进严守耕地红线,推动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2022年,全国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共下达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9.1万份,罚没款数额总计76.72亿元;全国各级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一审案件24.5万件;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共对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提起公诉2.16万件、3.7万人,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5万件;司法鉴定机构完成环境损害鉴定2万余件。

  (二)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生态环境部积极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实践,全面加强区域重大战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印发实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支持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出台《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在严守生态环境保护底线的基础上,强化重大项目和能源保供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加强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以下简称“两高一低”)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推进“十四五”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实施,组织开展第二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发布《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推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平稳运行,截至2022年底,全国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2.3亿吨、累计成交额104.75亿元,助推企业低成本减排作用初步显现。工业和信息化部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开展工业能效提升行动,培育壮大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市场监管总局持续推进绿色产品认证体系建设,颁发绿色产品认证证书2万余张。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着力推动绿色金融发展,截至2022年底,金融机构绿色贷款和绿色债券余额同比分别增长38.5%和38.3%。

  (三)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有力推进。一是持续推进蓝天保卫战。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实施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等攻坚战行动方案,出台《“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国累计完成2.1亿吨粗钢产能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和4.6万余个挥发性有机物突出问题整改。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10轮次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指导地方精准发现并推动解决各类环境问题3.2万余个。正式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推动实现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冬奥蓝”,冬奥会赛事期间北京市、张家口市空气质量每日优良。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将25个城市新增纳入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支持范围。市场监管总局累计完成机动车排放召回144.5万辆。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能源局等部门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2022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均同比增长90%以上,全国建成充电基础设施约520万台;全国铁路、水路货运量同比分别增长4.4%、3.8%,公路货运量同比下降5.5%。

  二是持续推进碧水保卫战。国办印发《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推进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试点,开展长江经济带和沿黄省区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持续做好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破坏和污染状况调查评价。全国累计划定19633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利部公布长江流域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组织开展长江、黄河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排查整治,完成全国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农业农村部牵头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各项措施落实,完善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组织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2”专项执法行动。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扎实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完成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消除40%的年度工作目标。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实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印发实施《关于加强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的意见》,组织开展“碧海2022”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发布首批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优秀案例。

  三是持续推进净土保卫战。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强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加强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落实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和重度污染耕地严格管控措施。部署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回头看”。全国新增完成1.6万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完成900余个由国家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600多个畜禽养殖大县编制完成污染防治规划,26个地区开展农业面源污染与治理监督指导试点。农业农村部新增实施95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深入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开展地科学使用回收试点,推动全国95%以上村庄开展清洁行动。

  四是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落实疫情防控相关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收集处置要求。在11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和8个特殊地区全面启动“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完成全国1万余座尾矿库环境风险排查。组织实施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卫生健康委开展全国医疗机构废弃物信息管理。海关总署实施“蓝天2022”打击洋垃圾走私专项行动。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大力推动重点行业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规模化高效综合利用,加快再制造产业绿色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系统治理。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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