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生态环境部召开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介绍,2019年至2022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分六批完成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个国务院部门和6家中央企业的督察。2月9日,江苏、内蒙古、西藏3省(区)公开整改方案,至此,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全部向社会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共明确整改任务2164项。截至2022年底,已完成1275项,完成率近60%,其余整改任务正在积极有序推进。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2019年至2022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分六批完成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个国务院部门和6家中央企业的督察。
督察整改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环节,是检验督察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志。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有关要求,被督察对象通过省级党报、电视台、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便于人民群众知晓的方式,及时公开整改方案。2023年2月9日,江苏、内蒙古、西藏3省(区)公开整改方案。至此,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全部向社会公开。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共明确整改任务2164项,根据调度情况,截至2022年底,已完成1275项,完成率近60%,其余整改任务正在积极有序推进。
此外,为进一步发挥宣传引导、激励先进、交流工作、引领带动的作用,推动做好督察“后半篇文章”。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精选中央主要媒体重要报道和各地督察整改正面典型案例,汇编形成《督察成效》一书,并于近日出版发行。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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