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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印发!

时间:2022-10-11 09:28

来源: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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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源整合,打通废物循环利用渠道

8.推进工业固废循环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开展省级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到2025年,金华市本级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城市(基地)和浦江县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城市通过省级终期验收。拓宽粉煤灰、冶金渣、工业副产石膏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渠道,鼓励开展工业废渣中金、银等稀贵金属回收。推进废有色金属、报废机动车、废旧轮胎、废旧纺织品、车用动力电池等分类利用,促进资源利用规模化。(市发改委、市经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参与)实施危险废物利用攻坚行动,推动铝灰、废盐等危险废物“点对点”利用试点,到2025年,兰溪、义乌等地至少建成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利用项目3个,全市危险废物填埋处置占比控制在5%以下。(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推进建筑垃圾循环利用。积极推进建筑垃圾分类利用,推动经处理后的建筑垃圾在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领域广泛利用,提高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利用率,加强再生产品应用管理,到2025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市建设局牵头,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参与)

10.推进农业固废循环利用。推进农牧结合、循环利用发展,提升改造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利用设施设备,推广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燃料化等“五化”利用技术,拓宽秸秆综合利用途径,推广永康市“秸秆换肥”模式,到2025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2%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统筹农业固体废物能源化利用和农村清洁能源供应,推动农村发展生物质能。(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11.推进生活垃圾循环利用。大力推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物处理。推动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打通堆肥、沼液、沼渣等产品应用渠道。建立完整高效、科学合理的大件垃圾利用体系,到2025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技术革新,推动固废处置能力匹配

12.提升固废处置保障能力。聚焦固体废物处置薄弱环节,将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统筹建设。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和终端处置设施建设,到2022年底,各地至少建成1个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到2025年,全市建筑垃圾产消基本平衡。补齐危险废物处置短板,到2025年,全市新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10万吨/年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推动处置设施提档升级。推进易腐垃圾处置设施改造,迭代升级农村地区易腐垃圾就地化处理设施。配强全市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技术装备,提高焚烧处置设施利用率,到2023年底,建成1座易腐垃圾处置设施,县域焚烧处置能力实现全覆盖、全匹配;到2025年底,完成全市易腐垃圾处置设施工艺提升改造,全面实现无害化处理。(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提档升级行动,到2025年,培育打造2家以上具有全省影响力的利用处置领跑企业。(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建立健全非正规填埋场排查治理和长效监管机制。到2025年,基本完成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和生态修复治理任务。(市建设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行政执法局参与)

(五)数字赋能,实现智慧智能监管升级

14.迭代升级数字平台应用。通过数据共享、多跨协同、优化场景建设和功能设计,扩大“固废一件事”使用范围和覆盖面。到2022年底,300家以上工业固体废物重点企业优化在线视频监控,完成“建筑垃圾综合治理”省级试点,基本完成“医疗废物”、“涉疫医废”、永康市“一码到底、一码溯源”和金华开发区“小微安全”等应用子场景建设。深度对接“浙固码”、“浙运安”、“浙里净”,积极推进“一地创新、全省共享”,到2024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数字化综合集成监管体系。(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行政执法局、市大数据局参与)

15.强化固体废物执法监管。落实固体废物违法有奖举报制度,建立完善网格化的巡查机制。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依法查处直接向环境排放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实施环境违法黑名单和产业禁入制度,形成环境执法高压震慑态势。(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税务局、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金华银保监分局参与)

(六)集成创新,提升综合支撑保障能力

16.建立健全制度政策体系。强化法规和政策支撑,探索创新固废管理工作机制,提升“无废城市”建设法治化水平。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建筑垃圾管理、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等引导政策。对照省低价值再生资源指导目录,因地制宜制定扶持补贴政策。鼓励各地出台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固体废物治理政策制度。(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

17.强化技术标准平台支撑。推动固体废物领域先进适用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废盐、建筑垃圾等方面研制一批绿色低碳技术。构建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技术标准体系,推广信息共享、协调创新、互惠互利的“无废产业联盟”,强化自主创新和产业化示范应用,打造综合利用和处置产业样板。(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激发市场主体金融活力。优化市场营商环境,鼓励各类主体参与“无废城市”建设。(市发改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参与)落实有利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税收、价格、收费政策。到2023年底,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计价、计量收费制度。建立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处置价格的动态调整机制。(市发改委、市税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参与)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更好发挥社会资本的市场配置作用。加大绿色信贷支持力度,推广应用绿色金融工具,形成具有金华特色的绿色金融模式。(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金华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编辑:陈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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