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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5年农村污水治理率40%,《广西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发布

时间:2022-10-10 10:54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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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方案》提出,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切实提高农村厕所改建质量。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引导新改户用厕所基本入院入室。合理规划布局公共厕所,保持全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以上。统筹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处理模式和技术工艺,务实推进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力争达到40%,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其中,列入国家监管范围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达到100%。

  《方案》还提出,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设施和服务,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处理利用,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保持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对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5%以上。扩大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服务覆盖面,支持各地逐步建立以村级回收网点为基础、以县域或乡镇分拣中心为支撑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广西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乡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同时,广西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健全,部分领域还存在一些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与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有差距。为扎实推进广西乡村建设行动,进一步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根据中央关于乡村建设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1+1+4+3+N”目标任务体系,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顺应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强化规划引领,统筹资源要素,动员各方力量,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的实施机制,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求好不求快,干一件成一件,努力让农村具备更好生活条件,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二)工作原则

  ——尊重规律、稳扎稳打。顺应乡村发展规律,合理安排村庄建设时序,保持足够的历史耐心,久久为功、从容建设。树立正确政绩观,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财力可持续和农民可承受的基础之上,防止刮风搞运动,防止超越发展阶段搞大融资、大拆建、大开发,牢牢守住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底线。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乡村建设要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同当地文化和风土人情相协调,结合农民群众实际需要,分区分类明确目标任务,合理确定公共基础设施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不搞齐步走、“一刀切”,避免在“空心村”无效投入、造成浪费。 ——注重保护、体现特色。传承保护传统村落民居和优秀乡土文化,突出地域特色和乡村特点,保留具有本土特色和乡土气息的乡村风貌,防止机械照搬城镇建设模式,打造各具特色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政府引导、农民参与。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组织保障等方面作用,坚持为农民而建,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广泛依靠农民、教育引导农民、组织带动农民搞建设,不搞大包大揽、强迫命令,不代替农民选择。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统筹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健全建管用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保障乡村建设项目落地、实施和运行,确保乡村建设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用,防止重建轻管、重建轻用。

  ——节约资源、绿色建设。树立绿色低碳理念,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循环利用,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建设,实现乡村建设与自然生态环境有机融合。

  (三)行动目标。到2025年,全区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取得积极进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显著加强,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重点任务

  (四)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坚持县域规划建设一盘棋,明确村庄布局分类,细化分类标准。尊重自然地理格局,严格保护乡村自然山水形态和村庄肌理、历史文化。合理划定各类空间管控边界,优化布局乡村生活空间,因地制宜界定乡村建设规划范围,严格保护农业生产空间和乡村生态空间,牢牢守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积极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实现有条件、有需求的行政村应编尽编。加快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审批和上图入库,为乡村合理建房、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乡村振兴项目落地实施提供规划保障。切实发挥村庄规划指导约束作用,确保各项建设依规有序开展。建立政府组织领导、村民发挥主体作用、专业人员开展技术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

  (五)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按规定继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推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以县域为单元,加快构建便捷高效的农村公路骨干网络,推进乡镇对外快速骨干公路建设,提高农村公路干线服务水平和网络化程度。加强县乡联网路以及乡村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等项目建设,促进农村公路与乡村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推进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屯)通硬化路建设,有序推进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改造、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或错车道建设。加强通村公路和村内道路连接,统筹规划和实施农村公路的穿村路段建设,兼顾村内主干道功能。实施全区乡村道路“三项工程”〔自然村(屯)道路通畅工程、自然村(屯)道路提升工程和乡村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力争2022年全年新增3800个自然村(屯)通硬化路,完成约3200公里乡村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到2025年,力争实现全区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屯)基本通硬化路,基本完成乡村道路安全隐患治理。继续实施“四建一通”工程,2025年实现乡乡通三级及以上公路。积极推进具备条件的地区城市公交线路向周边重点村镇延伸,有序实施班线客运公交化改造,继续保持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率达到100%,到2025年,基本建成安全、便捷、舒适、经济的农村客运体系。统筹规划农村公路和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建设,加快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积极组织申报创建国家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加强农村道路桥梁、隧道、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和切坡填方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强化消防车道建设管理,推进林区防火隔离带、应急道路建设。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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