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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部:关于推荐先进水污染防治技术的通知

时间:2022-04-14 10:10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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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荐先进水污染防治技术的通知,推荐重点领域包括城镇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资源化技术在内的七大领域,于2022年6月15日前递交材料,详情如下:

关于推荐先进水污染防治技术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生态环境部有关单位,有关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全国性行业组织及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落实《关于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先进技术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作用,生态环境部拟编制《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水污染防治领域)》(以下简称《目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重点领域

(一)城镇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资源化技术;

(二)工业企业及园区废水处理及资源化技术;

(三)畜禽养殖废水处理及资源化技术;

(四)垃圾渗滤液处理及资源化技术;

(五)黑臭水体治理及水体修复技术;

(六)海洋水环境污染防治技术;

(七)智慧化、标准化水污染治理设施运维控制技术。

二、推荐要求

(一)符合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二)污染防治效果明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有先进性;

(三)技术持有单位为依法注册、经营的单位,技术知识产权清晰,不涉及产权纠纷;

(四)至少有一个已验收一年以上(即在2021年6月15日前已完成验收)的成功应用案例;

(五)在行业内尚未达到广泛应用,具有发展潜力;全行业应用较为普及的技术不再推荐。

三、报送要求

请组织申报单位认真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水污染防治先进技术,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请申报单位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按附件2、3要求编写技术报告和《目录》(初稿),并按照附件4要求准备证明材料,于2022年6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合订胶装成册(按附件顺序排序)、一式两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寄送至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同时将申报表、技术报告、《目录》初稿和证明材料电子件,打包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材料电子件总大小不超过50M,邮件题目格式要求为“2022+技术名称+申报单位名称”。

各单位组织推荐技术原则上不超过5项。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张钦

电话:(010)65645390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申报表

2.技术报告编写要求

3.2022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水污染防治领域)》初稿模板及编写要求

4.证明材料要求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3月13日

(此件社会公开)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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