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因地制宜开展治理。要根据污染成因,结合农村类型、自然环境及经济发展水平等因地制宜开展试点,并做好与其它政策的统筹衔接。要遵循黑臭水体治理科学规律,既注重采取工程措施,强化污染治理,又注重系统推进、源头管控,削减污染来源,突出治理实效。严禁表面治理和虚假治理,禁止简单采用冲污稀释、一填了之等“治标不治本”做法。试点城市要建立完善制度,鼓励村民参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后的日常管护,探索采用政府补贴、受益者付费等方式建立健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管护长效机制,切实避免返黑返臭,不断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联系人及电话:
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 张智慧 010-61965527
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 吴娜伟 010-65645718
附件:1.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2.申报城市资金承诺函(参考)
财政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 02月 24日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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