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为贯彻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平安福建”的工作意见》精神,该省水利厅日前结合全省水利工作实际,下发了《福建省水利厅建设“平安福建”实施意见》,提出创建“平安水利”活动。
据悉,建设“平安福建”,是福建省委、省政府着眼于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和保障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迫切需要,也是推进依法治省进程的有效途径,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
《意见》提出,各级水利部门要紧密联系水利行业实际,以创建“平安水利”为目标,围绕建设“平安福建”提出的“管好自家人,看好自家门,办好自家事”的要求,大力开展水利行业平安建设工作,坚持依法治水,安全管水、供水,扎实推进“六水六千一配置”水利工作,进一步确保水利生产安全、资金安全、工程安全和干部安全,确保实现无刑事案件、无治安案件、无职工犯罪、无重大安全事故的“四无”目标,更好地为福建省建设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提供水利方面的支撑与保障。
人《意见》要求,采取四条措施,确保“平安水利”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一要广泛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水利信息网、《八闽水利快讯》等各种宣传媒介与手段,采取灵活有效的形式在全省水利系统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充分调动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参与“平安福建”、“平安水利”建设的积极性。二要切实落实责任,确保创建质量。要把平安建设与水利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单位”、“平安水库”、“平安供水”、“平安工程”、“平安校园”等“平安水利”创建活动,同时加强平安建设责任目标的监督检查。三要塑造队伍形象,完善保障机制。要结合创建党建先进单位和精神文明单位活动,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树立水利队伍“献身、负责、求实”的良好形象。要重点抓好水利执法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水利执法队伍。同时,要选好配强水利各级领导班子,提高领导干部维护稳定的能力。四要突出工作重点,推进中心工作。要采取有力措施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时刻把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力争“不死人,少损失”;要强化水库安全管理,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步伐;要做好水利资金使用管理与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要抓好水法制建设,创造依法治水环境;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水利一方平安;要加强单位内部的防火、用电、饮食、交通等安全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水利厅还专门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处室组成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厅人事教育处。(蔡晶)
编辑:全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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