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卫生健康委、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军区保障局联合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污水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意见的通知。详情如下:
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军区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污水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补齐医疗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提高污染治理能力,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军区保障局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污水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军区保障局(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
联系人: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王静、袁世航;电话:28869189;13605848996;邮箱:[email protected];
省卫生健康委陈彬鑫;电话:0571-87709043;
省发展改革委毛旭静;电话:0571-87056216;
省财政厅王翾锋;电话:0571-87057613;
省军区保障局王媛媛;电话:0571-87342422。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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