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绩效管理
财政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要求开展绩效评价。财政部主要负责绩效评价方案制定、指标设置等,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主要负责指导、督促地方做好相关实施工作等。绩效评价结果将与中央资金拨付挂钩。对工作进度明显滞后的,将视情况缓拨、扣减补助资金。
八、其他说明事项
参与申报的各省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水利部门应联合行文上报三部门,并组织申报城市通过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邮箱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正式文件上传扫描件),或通过光盘等移动存储方式邮寄。无需上报文字版方案。联系方式: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电话:010-61965322,邮箱:[email protected]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电话:010-58933160,邮箱:[email protected]
水利部规划计划司:
电话:010-63202110,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省级评审条件情况表
2.示范城市申报条件情况表
3.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2021年4月25日
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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