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推动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并持续评估化学物质在生态环境中的风险水平,动态更新《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
四、全国碳市场有关制度文件公开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全国碳市场的决策部署,我部组织起草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于11月2日起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近期,我们陆续收到各方面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总体上看,社会各界均积极支持全国碳市场建设,并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我部将对有关意见逐条进行研究,进一步完善上述两个管理办法并尽快发布。后续我们还将就全国碳市场配额分配等其他配套制度文件陆续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推进全国碳市场制度体系建设。
刘友宾:下面,请邱启文司长介绍情况。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司长邱启文
邱司长: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
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是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维护生态安全、保障人体健康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重要方面。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对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污染防治、新污染物治理等提出明确要求。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领域先后作出多次重要指示批示,涉及禁止洋垃圾进口、“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白色污染”综合治理、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利用处置、尾矿库污染治理等多个方面。
我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动修订出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坚决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加快补齐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收集处理短板,组织开展有毒有害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着力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在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各方面均取得了积极进展。
当前,我国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基础相对薄弱,“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生态环保任重道远。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但是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共同努力下,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推动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有力保障。
下面,我很高兴接受大家的提问。
刘友宾:下面,请大家提问。
2020年底前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目标胜利在望
封面新闻:谢谢主持人。今年是洋垃圾禁令收关之年,2020年固体废物零进口,目前进展情况如何,是否能够实现?我国会采取什么措施进行监管?
邱司长:禁止洋垃圾入境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禁止洋垃圾进口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志性举措,要坚定不移从严把握。
自2017年国务院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来,生态环境部会同海关总署等14个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把推进改革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锲而不舍、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落地见效,经过三年多的不懈努力,改革取得明显成效,2020年底前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目标,胜利在望。
一是固体废物进口量逐年大幅减少。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全国固体废物进口量分别为4227万吨、2263万吨和1348万吨,与改革前2016年的4655万吨相比,分别减少9.2%、51.4%和71%。截至2020年11月15日,全国固体废物进口总量为718万吨,同比减少41%。
二是各项重点改革任务扎实推进。《改革实施方案》细化的50项重点任务,均已按计划完成或持续推进。新修订的“固废法”9月1日起实施,明确规定“国家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今年按计划已办理13批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全年审批工作已结束。11月24日,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全面禁止进口后,我部将立足部门职责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固废法”,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制度,做好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相关制度的立、废、改工作。
二是积极配合海关总署充分发挥全国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持续开展打击洋垃圾走私行动,依法从严处罚进口固体废物等违法行为,有效切断洋垃圾走私供需利益链。
三是继续加大对固体废物集散地、“散乱污”企业的清理整顿力度,加强固体废物循环利用行业监管,依法查处固体废物加工利用行业环境违法行为。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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