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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河北省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0-09-08 09:27

来源: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河北生态环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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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我省治理的成效,按照上述的三个标准,我们省11个设区市共排查出城市黑臭水体48条,其中承德市没有黑臭水体,截至2019年底,排查出的48条城市黑臭水体已经全部完成阶段性治理,经省级黑臭水体评估已全部实现消除黑臭,应该说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我省城市水环境和人居环境。

  今年6月份,我们厅又组织开展了全省黑臭水体再排查、再整治行动,经排查各市均未发现新增黑臭水体,原来的48条黑臭水体全部保持不黑不臭,为了进一步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我们厅和省生态环境厅目前正在组织开展2020年度城市黑臭水体评估和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的省级排查行动,对黑臭水体整治效果逐条进行现场评估,目的就是督促指导各市建立健全黑臭水体整治养护的长效机制,以实现水体的“长制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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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广播电视台:

  近岸海域环境保护作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公众比较关注。2018年,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请问,今年以来,我省实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成效如何,完成了哪些主要工作?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军:

  《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近一年多以来,在省生态环境厅、相关省直部门和秦皇岛、唐山、沧州三市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取得初步成效。渤海生态环境质量整体向好,2019年度近岸海域国考点位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为100%,2020年1-7月仍保持100%。国考入海河流入海口断面水质均值全部达到V类及以上,消除了劣V类。

  今年以来我省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工作开展情况:

  生态环境部等三部委联合印发《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了《河北省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提出了陆源污染防治攻坚、海洋污染防治攻坚、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攻坚、环境风险防范攻坚等重点任务,明确了牵头部门与责任单位,制定了相关保障措施。

  在陆源污染治理方面:为深化入海河流劣V类断面整治,制定印发了《关于调整<河北省入海河流水质监测考核体系实施方案>2020年度入海河流水质考核目标及总氮基准值的通知》。为深入查找影响我省入海河流总氮浓度污染源,印发了《关于开展沿海区域和入海河流流域涉氮排放企业排查整治及执法帮扶工作的通知》,组织成立沿海地区涉氮排放企业监管帮扶组,深入到秦皇岛、唐山、沧州等三个设区市23个县区的56家涉氮企业,就水污染防治工作及总氮减排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组织三市生态环境局和沿河各县分局成立联合排查组,对不能稳定达标的河段进行全河段踏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各市交办,督促整改。

  在海域污染治理方面:年初,省政府组织在全省全面推行湾长制,建立了省、市、县、基层四级湾长及湾长制办公室组织体系。省生态环境厅与河北海警局联合印发执法协作配合试行办法,为海洋执法协作提供了有力保障。积极推进海洋工程建设审批事项,制定发布了《河北省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2020年本)》,规范了我省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方面:为确保完成攻坚战生态修复各项任务,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生态修复项目的函》,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协调推动力度,确保如期完成国家下达的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湿地修复和岸线整治目标任务,对需要办理环评审批的,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分类做好环评审批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更好地落实生态损害补偿制度,我省参照其他省的经验,制定印发了《河北省海洋生态补偿管理办法》(冀环海洋〔2020〕183号),初步建立了海洋生态补偿工作机制。

  在环境风险防范方面:为加强沿海工业企业环境风险防控,编制完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河北省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增加船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内容。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河北海警局等部门制定印发了《“碧海2020”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实施方案》。6月份,对唐山海域石油勘探开发企业开展了“碧海2020”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全面排查各类风险隐患,确保近岸海域生态环境安全。

  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一级调研员田德锋:

  感谢3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感谢3位嘉宾的翔实发布与答问。如果大家还有感兴趣的问题,可以与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中心联系。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

  谢谢各位!

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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