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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持之以恒抓好“四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

时间:2020-07-10 09:46

来源:广西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 檀庆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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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

  广西境内的漓江、南流江、九洲江、钦江(以下简称“四江”)水系复杂、流域面积广、服务人数多,生态地位特殊而重要。近年来,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科学治理、协同治理、依法治理,开良方、强合作、建机制,强力推进“四江”流域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经过艰苦努力,流域水质持续改善,水清岸绿,当地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实践证明,抓好水环境治理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的重大举措。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以钉钉子精神解决环境突出问题,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的增长点、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成为展现我国良好形象的发力点。

  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全力以赴打好“四江”保卫战

  良好生态环境是人和社会持续发展的根本基础。我们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协同治污,扎实推动“四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2019年,漓江流域水质稳定保持优;南流江国家考核横塘断面水质从2018年年初的劣Ⅴ类提升至2019年12月的Ⅲ类。2020年一季度,“四江”流域水质全面达到考核要求。

  坚持高位推进,实施系统治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环境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作为重大民生实事紧紧抓在手上。自治区党委、政府将“四江”流域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列为全区13项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之一,专门成立漓江南流江九洲江钦江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工程指挥部,统筹协调推进“四江”治理工作。自治区出台实施系列规划方案,统筹流域和行政区域、城市和乡村、水域和陆地,实现多部门流域保护治理规划“多规合一”。整合资金、技术等治理资源,开展工业企业减排、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流域河道综合整治等专项行动。实施区域排放总量控制、行业限批严格准入、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提高监测能力、实行单元控制、强化环境卫生管理等措施,多管齐下、多方发力,点、线、面协调同进,形成上下一体、系统整治的合力,大幅提升整治效能。

  查清污染来源,开展源头治理。治理生态环境,必须标本兼治、深挖根源,努力从源头上堵住环境污染的漏洞。坚持问题导向,着眼治本清源,抽调骨干力量组成“专业查污”工作队,利用无人机、无人船等先进技术装备对“四江”流域污染源开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摸清“四江”流域污染“病灶”。在查清污染源的基础上,因病开方、对症下药。自治区研究出台农村生活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具体指导意见,各地结合实际制定“一对一”源头治理方案,实施精准治污。

  创新思路方法,突出科学治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突破自身发展瓶颈、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根本出路就在于创新,关键要靠科技力量。大胆运用新技术、新模式,充分发挥环境科技在“四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中的基础性、前瞻性和引领性作用。一是用好信息手段,提升治污实效。建成南流江、九洲江流域污染防治三维地理信息系统,实现自治区、市、县三级协同联动。通过信息平台,掌握实时、历史水质情况,分析水质变化趋势,识别流域主要污染源,及时掌握流域水环境质量评价结果和各类污染源排放情况。一旦发现监测数据异常,立即发出预警,第一时间锁定范围。市、县两级实地排查污染源,乡(镇)实施精准治理,有力提升日常信息获取、现场指挥、现场研判、科学治理的效能。二是创新治污模式,解决治理难题。针对畜禽养殖污染,特别是散养污染症结,在南流江九洲江流域首创“截污建池、收运还田”治理模式,引导养殖户建池堆肥,实施粪污资源化,利用市场机制,组建第三方专业公司或农民合作社对粪肥进行“收运还田”,实现粪污“变废为宝”,流域内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80%以上。三是开展技术帮扶,送科技“下乡”。成立水污染防治攻坚技术服务队,派出专家组常驻重点流域,下乡镇、进村屯,持续开展技术帮扶。坚持每月组织专家团队跟进指导、综合指导、具体指导,为基层提供治污技术,解决想治而不会治的困境。

  完善体制机制,推动协同治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水环境问题日益呈现复杂化、多样化特点,推进水环境治理需要协调联动、协同作战。通过建立和完善“四江”治理指挥部工作规则、会议机制、督查机制、调研制度等,规范运行,提高效率。指挥部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到“四江”现场调研,靠前指挥,掌控治理情况。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工作;定期召集专家研判,提出对策措施;定期开展督导,压实治污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协调解决治理难题。抓住九洲江被列入国家跨地区生态补偿试点的契机,粤桂两省区政府签署九洲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桂林市9个县(区)之间签订漓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深化跨区域合作治理。加强与广东、湖南、贵州、云南等周边省份的会商沟通,签署跨省(区)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合作协议,建立跨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监测与信息共享、定期会商和交叉检查机制,强化区域水环境应急协作,共抓大保护,推进大治理,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完善政策法规,强化依法治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坚持依靠制度和法治,通过出台和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建立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推进治理工作。颁布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明确各级各部门水污染治理具体职责和权利义务,为推进“四江”治理提供有力法律保障。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依法决策、依法监管,严格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审批、监管、督察、监测、治理、处罚、追责等事项,把握用权的“度”,履行用权的“责”,坚决反对治污“一刀切”。

  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持续巩固“四江”治理成效

  虽然我区“四江”治理取得明显成效,但对标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要求,对标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还存在不少短板,“四江”治理任重道远。必须保持战略定力,久久为功、绵绵用力,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打造“四江”治理攻坚行动计划“升级版”,持续推进“四江”治理向纵深发展。

  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模式。精准分析“四江”流域环境问题,分类施策、分区施治,完善流域生态系统治理模式。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整体系统观,打破要素、区域、主体限制,促进系统治理与协同治理相结合,建立全要素、全过程、跨区域的流域生态系统治理模式。深入开展“帮企减污”“帮农减污”专项行动,提高治污效能。持续加强环境风险排查和管控,全力防范流域重大污染风险。充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空间信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全流域治理,满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监测、预警、监管执法、生态环境应急、信息共享等需求,提升流域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加快推进实施“四江”流域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空间布局优化、资源能源利用水平提高,推进治污从“治标”向“治本”转换。

  升级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围绕补齐生态环保基础设施短板,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规划建设的污水处理厂尽快建成投入使用。对正在建设的污水处理厂,同步规划建设配套管网,同步建成运营,避免“两张皮”。对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着力提高收集率和运营水平,避免出现污水处理厂“晒太阳”现象。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特殊固体废弃物处理等其他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污染治理整体水平。优化生态环境监测站点、断面布局,建设覆盖水文、气象、环境质量、污染源等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为精准治污提供保障。

  扎实推进生态产业发展。突出抓好九洲江、南流江畜禽养殖业规范发展和转型升级,对原有的畜禽养殖场实施生态化、标准化改造,有序推进生态养殖。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率,杜绝粪污直排,防止污染反弹。推广“截污建池,收运还田”模式,因地制宜发展中药材、水果等特色种养业,从源头减少污染来源。实施漓江综合治理,打造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发展休闲旅游康养产业,推进传统产业生态化改造,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发展生态农业,培育壮大环保产业,推动流域绿色可持续发展。

  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改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作战方式,健全多方参与的治理体系。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精准划分相关部门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用好环境保护督察“利剑”,督促各级各部门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制定广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办法,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特别是流域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以硬考核落实硬任务,保障流域水环境安全。完善生态环境治理投入机制,保障环境治理基本的投入。落实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探索运用市场手段促进污染防治。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重视发挥各类公益组织和环保志愿者作用,充分动员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四江”治理,汇聚推进“四江”流域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的强大合力。

  (作者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 檀庆瑞)

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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