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创新支持方式
支持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金融机构以及商业银行建立总规模1000亿元以上的“新基建”优惠利率信贷专项,进一步放大市级建设财力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转型升级、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临港新片区等财政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制订相关操作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贴息,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新基建”投入力度。(推进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上海科创办,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等)研究制订加快推动运营商5G建设的引导性支持政策。(推进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四)加强指标保障
统筹好全市工业用能指标,向具有重要功能的互联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作适当倾斜,研究继续新增一批互联网数据中心机架数,持续优化云计算基础设施布局,合理考虑边缘计算建设标准和布局。(推进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加强土地指标保障,对特别重大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由市相关部门“直供”解决。(推进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生态环境局)
(五)推动资源开放
推动公共数据向社会主体深度有序开放,在医疗、教育、交通、旅游等重点领域,培育催生政企数据融合与创新应用。探索建立更加市场化、专业化的政府信息化运维服务体系,推动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从各自建设运营,转变为统一提供信息化派驻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化市场整体向社会开放。(推进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大数据中心、市财政局)
(六)优化规划布局
编制我市5G移动通信基站布局规划导则,指导各区开展5G基站布局规划,并衔接区总体规划或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推进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政府、市通信管理局、市规划资源局)在新一轮我市商业网络布局规划中,加强市级、区级、社区级商业中心和特色商业街区、产业园区、农产品市场、二手交易市场等商贸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规划布局。(推进单位:市商务委,各区政府)加强物流体系规划建设,加快推动快递分拨中心、配送站等基础设施智合理规划布局和智能化改造。(推进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各区政府)
(七)完善规则标准
率先探索自动驾驶上路通行规则,研究提出并推动相关法规增加具有自动驾驶功能的汽车进行道路测试和上道路通行期间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责任分担等规定。(推进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司法局、市应急局)编制电子信息、航空航天等细分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建设导则,持续更新城域物联网、互联网数据中心领域建设导则。(推进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制订住宅小区及商务楼宇智能配送设施规划建设导则,修订保障性住房(大型居住区)配套建设管理导则,将智能配送设施纳入公建配套设施建设范围。结合上海住宅小区“美丽家园”行动计划,推进住宅小区智能配送设施改造和建设。(推进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商务委)
(八)培育市场需求
以“揭榜挂帅”形式,聚焦互联网医疗、在线教育、数字内容、智能制造、数字商贸、智能物流、数字生活服务、社会治理、数字养老服务等行业,加快建设一批显著改善制造、服务方式或社会治理模式的示范应用工程,以规模化应用需求,带动5G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附件:上海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作机制
上海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作机制
为系统性、全局性、整体性推进上海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上海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工作机制”),具体如下:
组 长:龚 正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副组长:陈 寅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吴 清 市委常委、副市长
许昆林 副市长
汤志平 副市长
各工作组召集人和牵头单位:
一、“新网络”工作组,主要牵头实施新一代网络基础设施(“新网络”)建设行动。
召集人: 吴 清 市委常委、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通信管理局
二、“新设施”工作组,主要牵头实施创新基础设施(“新设施”)建设行动。
召集人: 陈 寅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上海科创办、市科委
三、“新平台”工作组,主要牵头实施一体化融合基础设施(“新平台”)建设行动。
召集人: 陈 寅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吴 清 市委常委、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大数据中心、市发展改革委
四、“新终端”工作组,主要牵头实施智能化终端基础设施(“新终端”)建设行动。
召集人: 许昆林 副市长
汤志平 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五、区域工作组,各区和有关重点区域各自牵头建立本区域相关工作机制,推进好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出台本区域特色政策举措等。
召集人: 陈 寅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吴 清 市委常委、副市长
牵头单位:各区政府、临港新片区管委会、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虹桥商务区管委会、上海科创办等分别负责
六、督查工作组,主要跟踪督办年度工作任务和重大投资完成情况,发现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召集人: 陈 寅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陈 靖 市委副秘书长,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主任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督查室、审改办)、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重大办)、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
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日常协调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重大办)等负责,市政府督查室加强跟踪督办。各单位要按照分工,细化工作清单,加强市区联动,加快推进落实。
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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