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建设统筹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在城乡社区服务、托育服务、养老服务、社会保险、公共卫生、公共文化、公共法律服务、全民健身和残疾人服务等领域研制发布一批标准。
65. 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专项行动, 推进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 做好经验总结与宣传推广。
(七)强化社会治理标准化建设
66. 优化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加快研制政务服务 “好差评” 、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基层政务公开等标准。
67. 推进营商环境评价、市场主体保护、行政执法和监管等标准研制,开展营商环境标准化试点。
68. 制定一批消防、安全生产、地震灾害风险防治、个体防护、救援物资装备等应急管理急需标准。
69. 完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建设应用标准体系,推进爆 炸物品安全、刑事技术等社会安全标准制定。
70. 推进气象、测绘等领域国家标准制定,完善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系列标准。
(八)加快生态文明标准体系建设
71. 制修订应对气候变化、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综合利用、绿色矿山建设、绿色产品评价、海洋调查与利用、生态保护修复、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等领域标准。
72. 优化完善污染物排放和环境质量标准,提升能效、 能耗、水效等领域标准水平, 完善车辆燃料消耗量等交通节能领域标准体系。
73. 推进煤炭、油品等传统能源标准升级,健全氢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产储运用全链条标准体系。
74. 推动新能源发电并网、电力储能、能源互联网、港口岸电、电力需求侧管理等重要标准研制。
75. 出台富有地方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标准,支撑福建、江西、贵州、海南等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九)进一步完善国家标准样品体系
76. 开展现有国家标准样品和计划的清理工作,结合产品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标准的需求,进一步完善国家标准样品体系。
77. 围绕农业农村、消费品、资源环境、生物技术、装备与 材料等重点领域加大标准样品的研制力度 。
四、 参与国际标准治理, 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
(一)深度参与国际标准组织治理
78. 积极履行我国担任ISO、IEC常任理事国职责, 为IEC主席履职尽责做好服务支撑,在国际标准组织治理变革和治理能力提升中,分享中国实践, 提出中国方案。
79. 在可持续发展、发展中国家参与、区域平衡、技术规则制定等方面,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组织的议事决策,推动国际标准 在国际贸易和全球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推动国际标准共商共建共享
80. 充分发挥ISO、IEC中国国家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在新能源、新材料、量子计算、数字挛生、智能制造、工业化建造及工程建设等领域,广泛开展国际合作, 加快我国优势技术标准向国际转化,持续推动发布ISO、IEC标准中文版。
81. 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 提出更多国际标准提案,推动设立新的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提高我国承担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负责人、秘书处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断为国际标准体系完善作出新贡献。
(三)促进标准互联互通
82. 推动建立金砖国家标准化合作机制,持续深化与欧盟、非盟、东盟、东北亚、 中亚、南亚的合作机制建设,加强与法、德、英、美、加、俄、沙特等国家的双边合作。
83. 加强中外标准信息交流,务实开展专业领域标准化合作,推进中外标准的相互比对、认可、采用,促进标准体系兼容。
84. 实施中国标准外文版行动计划,加快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外文版。
85. 落实标准联通共建 “一带一路 ” 行动计划,促进 ”一带 一路 ”建设中标准 “软联通” 。
(四)积极采用国际标准
86. 开展国际标准转化行动,推动先进适用国际标准在我国转化应用。
87. 加快疫情防控相关国际标准与国内标准的转换,推动出口产品依据标准和国内标准的衔接,支持外贸出口企业复工复产。
88. 建立国际标准跟踪转化评估工作机制,推进国家标准采标与国际标准研制同步开展。
89. 加强国际标准转化试验验证,提高国际标准转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五、加强科学管理, 提升标准化治理效能
(一)强化标准化制度建设
90. 加快完善标准化法配套法规制度,推动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修订,推进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以及国家标准样品等规章制修订工作。
91. 加强对国际标准组织国内对口单位的管理,研究制定绩效考核评估办法。
92. 制定和完善各地区、各部门与标准化法相配套的制度。
93. 研究推动地方标准区域协同、设区市地方标准等管理制度建设。
(二)加强标准化与科技创新的互动支撑
94. 积极争取科技计划对技术标准研制和应用示范的支持,健全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中标准快速立项的机制。
95. 强化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对科技研发的服务,加快科技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
96. 加快标准验证点布局,构建标准验证技术支撑体系。开展基础通用、跨行业领域等重要国家标准的综合实验验证平台建设。
97. 组织开展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表彰活动。
(三)提升标准制修订效率
98. 全面推行国家标准立项视频答辩制度,提升标准审评效率。加强对国家标准计划的再评估,及时调整逾期未完成计划项目。
99. 进一步优化国家标准制修订流程,细化军民通用标准制定程序,探索建立标准制修订的争端解决机制,深化审编一体化制度改革,建立项目进度定期通报制度,将国家标准制修订周期压缩至24个月。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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