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处置监管

时间:2020-02-28 10:20

来源:青海生态环境

评论(0

2月5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针对近期督导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时,发现不同程度存在着重视不够、操作不规范、存有防护漏洞等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按照生态环境部有关通知和技术规范要求,迅速制定印发《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督检查指导手册(试行)》,指导各地科学规范做好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消毒处理及污泥安全处置工作。

该指导手册主要围绕医疗机构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按照疫区和非疫区分类提出设施运行管理要求,从出水自行监测、强化消毒,所产污泥消毒、灭活,消毒用品选择、加药量台账以及一线操作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等环节作出详细规定,尤其对没有医疗污水处理设施或污水处理能力未达到要求的医疗机构,要求其参照相关工程技术规范和污水处理技术指南,建设临时处理设施,采取相应杀菌消毒处理方式。同时,指导手册还录入了水污染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医疗机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对指导基层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疫情期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环境监管,强化与卫生健康、住建等部门的联动防控,推动疫情防控处置工作走实走深发挥积极作用。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组织专家,通过远程视频、微信电话等方式,就指导手册有关内容向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进行解读,同时在具体防控中做好现场指导服务,组织开展专项排查,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保障。


编辑:赵凡

0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0人参与 | 0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17

[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