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点企业方面,更新完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农业面源方面,全市化肥与农药使用减少量、利用率提高量以及农膜回收率均达到年度目标要求。固体废物方面,完成台账内全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加快废物处置利用设施建设并完善收运网络。
三是严控建设用地环境风险。建立环环相扣的管理体系,完善关停企业原址用地筛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后期管理等全过程环境管理体系,确定监管重点,建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名录,更新污染地块名录、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完善备案评审制度,优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机制,修复方案、效果评估报告备案管理机制;加强修复工程实施过程监管,防控二次污染、严格污染土壤转运。强化部门联动监管,完善信息共享、联动监管机制,有效防范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的环境风险。
四是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调整更新分类清单,根据农用地土壤和农产品质量协同监测与评价结果,调整更新农用地分类清单。因地施策保障安全,对优先保护类耕地严格保护,确保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对安全利用类耕地制定年度计划,加强协同监测与评价;对严格管控类耕地严格用途管理,推动种植结构调整。严格管理土地复垦,拟开发为农用地的未利用地、复垦土地等,需在开发前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与评估,依法进行分类管理。
五是加强措施保障。完善法规标准,研究制定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组织编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方案技术导则等。严格监管执法,加强土壤环境属地监管,制定监督检查年度计划,严厉打击土壤环境违法行为。
政策原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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