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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印发 深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开展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

时间:2019-12-17 13:04

来源:临沂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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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升城市品质,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内涵,建好城市为人民,根据鲁政办字〔2019〕146号、鲁建城建字〔2019〕30号文件要求,结合临沂市实际,近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临沂市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方案》指出,主要开展以特色风貌提升行动、蓝绿空间提升行动、空气洁净提升行动、道路交通提升行动、生活服务提升行动、治理能力提升行动、提升住房品质行动、安全运行提升行动、文明素质提升行动为重点工作的9大行动,加大“开展城市设计、打造特色商贸街区、深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开展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优化路网结构、加快发展公共交通、实施‘15分钟活动圈’覆盖工程”等39个专项工程建设。

《方案》强调,制定出台城市品质提升评价办法,实施提升任务考核,要求每年培育一批城市品质提升试点项目(工程)、街道(片区),以生态修复、城市更新、城市设计、垃圾分类、清洁取暖等为重点,作为城市品质提升专项试点。优化城市建设管理领域财政资金投入结构,加大对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性设施投入。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字〔2019〕1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临沂市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0日

临沂市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为全面提升城市品质,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内涵,建好城市为人民,根据鲁政办字〔2019〕146号、鲁建城建字〔2019〕3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走在前列”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以建设让人民满意的城市为目标,以城市修补、生态修复为依托,以管理创新、文明创建为抓手,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全面提升城市品质、人文品质、环境品质、生活品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做到“一年打基础、起势头,两年重攻坚、有看头,三年建长效、争一流”,走出一条彰显临沂特色、顺应人民期盼的城市发展之路。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惠民利民作为城市品质提升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解决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统筹规划,系统推进。坚持尊重城市发展规律,统筹协调各类规划、方案,增强城市品质提升的整体性、协同性,放大综合效益。

(三)分类实施,精准施策。坚持目标导向、因城施策,科学设定品质提升任务,兼顾当前和长远、地上和地下、美观和功能,坚决避免华而不实的政绩工程。

(四)标本兼治,注重长效。坚持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推进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强化公众参与,创新发展模式,提升城市治理能力。

三、重点工作

(一)特色风貌提升行动

1.加快开展城市设计。建立总体城市设计和重点区段城市设计层次体系。明确城市中心区、特色景观区、中央商务区、公共活动中心等的空间景观和建筑设计指引。预留城区通风、视线廊道,降低临山、滨水区域建设规模,严控建筑高度、密度,保证山体和河、湖面可见性。扎实推进城市设计试点,提炼和创新城市风貌元素,凸显人文内涵,打造优美、靓丽街景。传承红色基因,讲好沂蒙故事,将沂蒙精神融入城市规划。依托城区八河水系,加强沿河管控,留足沿河区域公共空间,多安排公益项目和公共建筑,在建筑设计上侧重体现沂蒙精神和商贸文化的地方特色。完善沂蒙路、北京路、双岭路等主要道路的城市设计,着力打造精美路段、精致节点。将文化旅游与景观建设相融合,通过主题雕塑、文化展牌、书法艺术碑刻等多种形式,展现我市深厚的文化底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建局配合)

2.打造特色商贸街区。采用微更新、结构改造、综合整治等方式,提升城市功能,丰富旅游配套,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城市阳台、主题街区。依托临沂商贸城,提升改造商贸街区,打造更具体验感和地方特色的区域购物商贸中心。整体规划万达广场、齐鲁园广场等购物中心周围环境及配套,街区商贸更具现代化、智慧化、特色化。提高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强度,推进城市地上、地下一体化建设、立体化发展。超前谋划,逐步外迁、疏解不宜留在中心区域的大型商贸批发、传统加工制造、仓储物流中心等业态、场所。(市商务局牵头,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配合)

3.加大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力度。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核查,建立历史建筑保护名录清单,有序推进历史街区、历史建筑的整治修缮工作。对城区古遗址、古建筑和近现代纪念性建筑进行保护和修缮,加强历史建筑周边新建建筑和设施的管控,进行公共环境整治,保护原生态的沂蒙传统建筑。提炼沂蒙传统民居“大门楼、内影壁、黛瓦顶、挑花檐、雕镂窗、嵌雀眼、三段墙”的建筑特征,挖掘本地特色,展示沂蒙文化。(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配合)

4.提升建筑风貌景观。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新建建筑严格外立面造型、色彩、线条管控。集中整治中心区域、窗口地区、交通干线可视范围内的建筑立面。编制城市户外广告规划,规范设置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并与周边景观风貌相协调。将飞机场、火车站、高速出口、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设置与城市文脉、红色基因相融合,塑造辨识度高的城市形象。完成对大型建筑、住宅区、道路“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的规范化、标准化处理清理。(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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