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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污水政策多维盘点,治水路在何方?

时间:2019-09-20 10:39

来源:JIEI创新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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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行污水处理收费,价格尚未能覆盖运营成本,提价空间有限,操作难度大。在提质增效的资金安排上,各地方案千篇一律提到了完善收费,但在这一问题上既无时间表,也无具体评估。

7月18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中西部地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鼓励盘活存量资产,鼓励厂网一体化;同时健全价格收费政策。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经济运行成本,完善污染者付费制度。

事实上,这两项政策是高度相关的,没有合理稳定的回报,引入社会资本加入下一轮城市治水不会再是一件仅凭吆喝的事情。除了极少数不差钱的城市,绝大多数城市管理者都需要“当家知道柴米油盐贵”,科学适配工作目标和实施路径,要有决策管理的经济可性分析,因地制宜选择性价比最优的方案。

农村治水:中央思路是明确的,各地实践要准确领会

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两个多月前,各地就应该把本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标准上报了。现在的情况是,一些已经制定出台,一些还在征求意见,但业界争议还不小。

有专家认为很多地方在制定农村排放标准过程中,并未能充分准确领会政策层反复强调的农村治水应“实事求是”的精神。从标准指标的选择、数值的确定来看,基本上还是沿袭了城镇排水一级b甚至一级a标准。这样的指标对应只能采取城镇污水处理的工艺,而这样的工艺对于广大农村地区,基本不具备经济性、运行管理的可行性。

正如王洪臣老师近年来反复呼吁的,化肥流失导致的面源污染才是农村水环境主要氮磷来源;农村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应主要针对耗氧物质,重点治理卫生和黑臭问题。

可能正因为发现一些地方政府还在“执迷不悔”。5月,生态环境部出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规范编制工作指南(试行)》,再一次明确了因地制宜、经济技术可行的原则。

事实上,近年来,国家对农村污水治理的思路,一直是比较清晰的,不仅强调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厕所革命结合,强调源头治理、利用为先、生态经济,在目标上,也明确以解决黑臭和改善人居为阶段性目标。

7月3日,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再一次明确指导方针,提出因地制宜、利用为先,就地就近、生态循环,建管并重、效果长远;明确鼓励就地回用,强调“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

7月8日,生态环境部会同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强调以黑臭治理切实成效为导向,按照“查、治、管”分步实施,从源头入手,综合施策。从2018年“一号文件”开始一系列农村环境治理的中央政策来看,以黑臭水体治理和人居环境改善为导向的目标是明确的,对污染成因的分析和治理路径都强调综合、源头,强调因地制宜、实事求是,这是各地在制定排放标准、实施设施建设时应当考虑的基本前提和基础,从而为各种可能的生态经济长效的技术方案留出发展空间,实实在在地控制污染、改善环境。

工业聚集区:第三方治理在园区恰逢其时,试点还要突破老问题

近期,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选择一批园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入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包括环境污染问题诊断、系统解决方案,污水和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理处置、烟气治理、污染物排放监测以及监管信息平台等环境综合治理服务。鼓励工业企业采取第三方治理,相关管理部门呼吁推动多年,奈何还是局限在个别试点范围内。而此次选择工业聚集区,一方面显示了我国工业污染防治的抓手转变;另一方面,也是希望探索以专业化、市场化治理提升工业聚集区污染防控水平、效率,并力图在园区环境管理上有所突破。

截至2018年9月底,全国2411家工业聚集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成率达97%,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完成率达96%,《水十条》中相关任务超额完成。不过,基础设施的到位并不代表工业园区污染防控的大功告成,环境管理的效率和水平才是决定因素。

而这方面的普遍状况并不令人满意。近来,工业聚集区不仅频频在中央环保督察中“榜上有名”,平时超标排放引发污染事件也屡有发生。而在不少业内专家看来,见诸报端的新闻只是冰山一角,相当数量特别是省级以下工业聚集区存在环境监管薄弱、环境风险高等突出问题,管理手段、人力、水平等存在严重的不匹配、不适应。

而此前一些园区引入专业治理企业的实践已经证明,专业化治理服务不只在于保障处理设施稳定达标排放,还有利于在横向纵向上对园区污染排放全过程进行摸底、梳理、诊断,对污染防控各环节进行整合、贯通、协调,有助于园区防控环境风险,减轻监管压力。

而随着环保督察、长江大保护等环保压力的持续推进,各地对工业聚集区特别是化工园区的治理攻坚步伐迈得很坚决。比如身处大保护一线的化工大省江苏,年初出台关于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治理工程的实施意见,就提出各项达标要求,园区环境绩效评价达不到80分以上,将面临各种“限批”惩罚。

环境监管的持续高压,令园区发展日益面临环保压力=生存压力的局面,主动寻求专业治理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正在显著提高,对技术服务真正的市场需求正在释放。而据悉,产业界早已嗅到商机,围绕工业聚集区提供综合环境服务的布局、市场分割抢夺已经悄然开展,当然,这一轮企业间的竞争将主要在专业实力和以往业绩。

不过,第三方治理在企业层面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同样也适用于园区。首要就是责任问题。尽管理论上有明确的合同约定,但实际操作中,一旦出了问题,要面临溯源、责任确定、以及在法律上追责、仲裁、赔偿补偿等细节,目前还都没有规范、通用的可行性操作,特别是在园区模式下,相关责任利益方更多,更复杂,希望这轮试点能有突破。

其次,还是老问题,园区经济效益和发展质量本就差异较大,加之经济下行,同样面临支付意愿、能力带来的回款问题,也是相关治理企业需要特别注意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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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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