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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贵州省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情况

时间:2019-05-10 11:18

来源: 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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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生活垃圾填埋场存在填埋区防渗措施不到位、渗滤液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贵阳开阳县承诺2018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但工作敷衍应对,直至2018年6月才启动整改工作,现场督察时,第三库区堆积约15万立方米生活垃圾,大量垃圾渗滤液未经处理直排外环境。

另外,对于群众举报的黔西南州金兴黄金矿业公司尾矿库超标超量堆放问题,兴仁市敷衍应对,在未深入调查情况下即上报整改完成。此次督察发现,该公司尾矿库露天堆存含砷氰化尾渣300多万吨,未采取防扬尘、防雨淋措施,环境污染隐患突出。

四是表面整改、假装整改仍然存在。

遵义市播州区委、区政府既不按要求研究部署环境保护工作,也没有落实具体整改措施,说一套、做一套,且为掩盖问题、应对督察,临时编造10份区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声称每月都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研究学习和工作部署,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性质恶劣。该区还长时间、有组织、大规模偷排垃圾渗滤液,仅2017年6月至2018年10月,区行政执法局就将约1.53万吨未经处理的垃圾渗滤液违法倾倒至城市雨水管,最终排入乌江,严重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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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遵义市开展群众信访投诉问题整改情况现场核查。

黔东南州及凯里市在鱼洞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过程中盲目决策,制订的整改方案严重脱离实际,导致整改措施难以落地落实,流域内每年仍有4000多万吨煤矿废水和煤矸石淋溶水未经处理直排鱼洞河,导致鱼洞河水质长期处于劣Ⅴ类,成为名符其实的“黄水河”。鱼洞河流域的大猫山煤矿大量强酸性煤泥渗滤液及洗煤废水长期积存于厂区坑塘,无任何防渗措施。对此,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不以为然,长期无人监管,环境污染隐患突出。

针对洋水河流域总磷污染问题,贵阳市及开阳县党委、政府整改做表面文章。2017年4月投资984.7万元在洋水河末段至大塘口监测断面之间建设絮凝除磷设施,试图降低洋水河进入乌江干流时的总磷浓度,但河道水量较大时,沉降在洋水河的磷污染物仍会冲入乌江干流,总磷污染问题实际并未解决。

专项督察发现,贵州省在推进长江流域生态保护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问题依然突出,形势不容乐观。

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开发问题突出。大沙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银杉、黑叶猴等珍稀濒危动植物的重点保护区域,生态地位十分重要。但道真县不仅没有加强生态保护,反而违规将保护区26990公顷土地纳入生态旅游度假区建设规划范围,并经省旅游局审核同意。道真县政府还与有关企业签订招商引资协议,将位于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的芭蕉山茶山、野人谷等区域划入开发范围,并在申请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过程中,故意隐瞒核心区和缓冲区在建旅游设施的事实。2016年大沙河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在组织编制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论证报告时,主动迎合上述规划和协议,刻意为旅游开发让路。

生态敏感区域违规项目整治不力。遵义市浩宏投资有限公司2013年擅自在湄江省级风景名胜区内动工建设旅游房产项目,违规建设的茶海之星酒店位于二级保护区内,造成明显生态破坏。湄潭县政府在组织编制后续总体规划时,刻意将茶海之星酒店所在区域从二级保护区调整到三级保护区。黔南州都匀市为推进风电项目建设,以调整保护区总体规划代替问题整改,将螺丝壳水源涵养林自然保护区的部分核心区调整为实验区。

另外,毕节市仅有部分县区开展矿山生态恢复治理试验,生态治理修复工作十分滞后。黔南州瓮安县江界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宏远磷矿采矿证2010年到期后,原省国土厅2016年又将采矿证延期至2019年6月,以治理地质灾害之名,行开采磷矿之实,2017年12月以来已累计开采8.3万吨,生态修复旧账未还,又添新账。

督察要求,贵州省委、省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要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以长江大保护为重点,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要坚守阵地,巩固成果,统筹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和管理,加强重点产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强力推动乌江、清水江流域总磷污染治理,坚决整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的违法违规项目。要依纪依法严肃责任追究,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督察强调,贵州省委、省政府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贵州省委、省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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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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