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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前4月环保关键词

时间:2019-05-06 11:15

来源:信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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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9年已经过去4月,政府部门出台环保类政策、产业、税收文件数量超过30余条,笔者通过梳理,提炼出5个关键词,以便大家更加聚焦,清晰的了解前4月环保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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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垃圾分类

2月19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全文正式公布。条例将通过法律的强制性,推动垃圾分类,包括固化共识性的管理要求、明确各类责任主体、强制源头减量、落实分类体系的全程监管等,条例将于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据介绍,2019年,上海市将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实现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区域全覆盖,力争70%居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达标创建。

4月3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大力促进源头减量,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议案督办工作会议,市城管委汇报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目前,市级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布局规划已制定完成,下一步将构建规范的再生资源体系。今年,市城管委将在市区两级党政机关及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垃圾强制分类的基础上,推动商业办公楼宇、旅游景区、酒店等经营性场所开展垃圾强制分类。

2019年4月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雄安新区要建立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按照“无废城市”标准规范做好规划设计和建设。实施范围主要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雄安新区(含容城、安新、雄县)城区,2022年冬奥会张家口赛区范围内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范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相关企业和居民社区。

早在2017年,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就联合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国务院办公厅进行了转发(国办发〔2017〕26号),2018年6月14日,住建部再次发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建办城函〔2018〕304号),办法适用于国办发〔2017〕26号文件确定的重点城市城区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此次北京、上海等城市出台具体垃圾分类政策,确定分类的范围、时间表及目标。

我们也注意到不少专家对垃圾分类的经济性、可行性还存在一系列质疑。一方面是因为过去垃圾收集、运输等环节垃圾混装,对垃圾分类的必要性存疑;另一方面是以人工收集垃圾方式可以解决一部分资源化及人员就业问题。希望政府在推进此项工作过程中,能消除以上质疑,同时建立垃圾分类的商业模式,平衡人员就业等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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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行业超低排放

4月29日,生态环境部等5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意见要求推动现有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目标到2020年底前,重点区域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取得明显进展,力争60%左右产能完成改造,有序推进其他地区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到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全国力争80%以上产能完成改造。

具体政策包括:(一)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有关税法。按照环境保护税法有关条款规定,对符合超低排放条件的钢铁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待遇。应税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低于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低于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落实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抵免优惠政策。(二)给予奖励和信贷融资支持。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给予奖励。企业通过超低排放改造形成的富余排污权,可用于市场交易。支持符合条件的钢铁企业发行企业债券进行直接融资,募集资金用于超低排放改造等领域。(三)实施差别化电价政策。严格落实钢铁行业差别化电价政策。对逾期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省级政府可在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或交易电价基础上实行加价政策。有条件的地区应研究建立基于钢铁企业污染物排放绩效的差别化电价政策,推动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四)实行差别化环保管理政策。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钢铁企业实施差别化应急减排措施。其中,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烧结、球团、炼焦、石灰窑等高排放工序应采取停限产措施。重点区域内要进一步强化差别化管理,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在黄色预警期间,烧结、球团、石灰窑等高排放工序限产一半;在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烧结、球团、石灰窑等高排放工序全部停产,炼焦工序延长出焦时间,不可豁免。当预测到月度有3次及以上橙色或红色重污染天气过程时,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实行月度停产。未实现清洁运输的钢铁企业要制定错峰运输方案,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重点区域内的钢铁企业,除采用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汽车外,在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原则上重型载货车停止运输。(五)加强技术支持。生态环境部等研究制定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相关技术指导文件,适时修订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鼓励大气污染严重地区出台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支持钢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环保工程技术公司等合作,创新节能减排技术。鼓励行业协会等搭建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交流平台,促进成熟先进技术推广应用。

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是继电力行业后又一要求实施超低排放的行业,从文件可以看出,将企业生产投入与税收、电价、环境质量直接挂钩,这将大大提升钢铁企业加大环保治理投入的积极性。鉴于2018年度国家供给侧改革的有利推进,钢铁企业的营收、利润都有亮眼表现,未来一段时期钢铁企业的大气治理市场需求将得到快速推进,环保企业面对新的市场需求,需加强针对钢铁行业的技术研发,提供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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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废城市

2018年12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发〔2018〕128号)。《方案》指出,“无废城市”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危险废物为重点,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0个左右有条件、有基础、规模适当的城市,在全市域范围内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到2020年,系统构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探索建立“无废城市”建设综合管理制度和技术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无废城市”建设示范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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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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