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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召开2019年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9-04-29 09:57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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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严肃问责。按照我部会同6省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规定》,对由于工作不力完不成任务的城市,将依据规定严肃问责,不允许以气象条件为理由来应付搪塞。

二是强化监督帮扶力度。目前,生态环境部组织全国执法力量对“2+26”城市和汾渭平原正在开展强化监督帮扶,督促各地“冬病夏治”,全面完成治污任务。

三是持续开展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一市一策”,针对不同城市存在主要问题精准施策,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请问生态环境部在推进重点排污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如何通过企业信息公开来促进公众参与?

曹立平:企业的环境信息公开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企业的主体责任。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重点排污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披露工作,按照“健全制度、更新目录、推动公开、鼓励参与”的要求,不断深化工作。

一是健全制度,我部先后印发了《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系列文件,规章和规范。规范了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和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更新名录,组织做好2019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更新,要求设区的市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尽快完成名录更新工作,并按时向社会公开。

三是推动公开,自2015年起,我部将各省(区、市)污染源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向社会公告,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将纳入排污许可证重点管理企业的相关环境信息向社会公开。

四是鼓励参与,指导各地采取通报表扬,有奖举报等一系列做法,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在这方面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对于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李干杰部长指示要把它作为一座金矿来挖,作为我们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基础性工作。在蓝天保卫战强化监督中,凡是涉及12369群众信访举报的相关信件,涉及到大气污染防治的,我们全部通过强化监督工作组进行核实核查,督办落实。

在5月份将要开始的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中,我们把群众来信来访举报问题的核实核查作为重要内容,督促地方彻底解决。保证老百姓每一份举报,每一个来信都有着落,反映的每一个问题都能够得到有效解决。

总而言之重点排污单位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部分地方仍存在名录发布和公开不规范、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信息渠道不统一的问题。主要是两个责任没有落实,一个是重点排污企业主体责任没有落实,第二个是生态环境部门监管责任没有落实。

下一步我部将在几个方面落实工作,一是及时向社会公布重点企业排污名录,每年3月底以前设区市生态环境部门要向社会公布重点污染企业名录。二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公开环境信息,竖立环境信息公示牌。三是进度检查,对公开信息不真实、不及时的要依法严肃查处。我们下一步要指导地方加大这方面的查处力度,确保企业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确保通过信息公开增加社会监督的力度。

刘友宾:补充一点,生态环境部两微,微博、微信还有一个公开,网民所有跟贴全公开,从不删帖,里面有大量的公众举报的环境违法信息,欢迎朋友们采访报道,我们信息非常丰富,一般的不删帖。第二公布了各界新闻发言人名单,如果打电话找各界新闻发言人的时候,可以照着名单采访,属地问题可以找他们采访。下一个问题。

新京报记者:请介绍一下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面的进展?存在哪些重点难点问题,以及下一步的考虑?

曹立平: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党中央确定的重大改革任务。2018年12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做出全面规划和系统部署,这是首次将生态环境执法队伍正式纳入国家行政执法序列,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高度重视。李干杰部长亲自部署,要求抓好宣贯落实工作。各地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方案,有序推进改革落地。

截至目前,天津、河北、山西等16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印发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意见。北京等11个省(区、市)已初步确定方案或正履行签发程序。还有少数几个省正在起草阶段。

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改革既涉及地方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职能整合,又涉及省以下执法机构垂直管理,这也是我们生态环境执法改革的特点,综合执法队伍改革和省以下机构垂改需要同步推进,同步实施。完成好这些任务,需要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勇于担当、扎实有序推进改革工作。同时,各地相关基础情况差异加大,东、中、西部地区各有不同,要推动实施针对性措施,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确保改革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目前,一些地区进展尚不平衡,部分地区人员还没有划转到位,有关执法制服、执勤用车等能力保障措施还在推进中。

目前,我们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解读,对省市两级相关负责人实现宣贯解读全覆盖。二是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相关要求。三是配合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明确责权。四是研究出台系列配套制度,并建立调度机制,督促各地落实重点任务、强化队伍建设、健全制度机制。五是组织对新转隶或新转岗至生态环境执法岗位的干部开展实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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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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