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15个跨界断面水站。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我省应布设29个国控长江流域跨界水质监测断面,其中17个断面已建有水站,剩余12个未建断面中,1个不具备建站条件,4个与省考断面重合,2019年12月底新建7个水站,配备水质五参数、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流量等监测指标。我省周边与上海、浙江、山东和安徽四省省界断面共48个,已建有水站36个,剩余12个未建断面中,2个断面与省考断面重合,2个与长江流域跨界断面重合,在前述建设计划中已考虑,2019年12月底新建8个水站,配备水质五参数、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流量等监测指标。
2.生态补偿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网络建设。
我省现有省级生态补偿断面117个,其中已建水站94个,剩余23个未建断面中,15个断面与省考断面重合,在省考断面建设计划中已考虑,2020年12月底,新建8个生态补偿断面水站,配备水质五参数、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流量等监测指标。
3.入海、入江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网络建设。
我省31个入海河流监测断面中有29个已建成水站,剩余2个未建断面中,1个断面与生态补偿断面重合,在生态补偿断面建设计划中已考虑,需新建1个入海河流水站。45个入江支流断面已建水站16个,剩余未建的29个断面中,有20个与省考断面和生态补偿断面重合,在上述建设计划中已考虑,还需新建9个水站。2019年12月底新建10个入江、入海河流断面水站,配备水质五参数、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流量等监测指标。
4.近岸海域水质自动监测网络建设。
为加强近岸海域水质自动监测,支撑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2019-2020年,在近岸海域新建31个浮标式水质自动站,配备水质五参数、叶绿素a、蓝绿藻、氨氮、硝态氮、亚硝态氮、磷酸盐等监测指标,实现近岸海域国控、省控监测点位水质自动监测全覆盖。
5.化工园区下游监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网络建设。
为监控化工园区对下游河流水质的影响,实现突发污染事件的有效预警,2019-2020年,在全省54个化工园区下游河流新建54个水站,其中2019年新建沿江34个化工园区水站,其余在2020年建设,配备水质五参数、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挥发酚、流量等监测指标。
6.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站建设。
我省共有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28个,其中15个为地下水水源地无法建设水站,已建有水站82个,2019-2020年新建31个水站,配备水质五参数、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挥发酚、挥发性有机物等监测指标。
7.太湖流域水站更新。
2007年太湖水污染事件以来,我省在太湖流域开展了大规模的水站建设,在太湖水质监测监控预警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太湖流域水站已连续运行超过10年,相关仪器设备已达到使用年限,部分站点被迫停运,2020年12月底,改造35个太湖流域水站,更新老旧仪器。
8.建设全省水环境自动监控预警预报系统。
为强化全省水质自动监测监控预警能力,2019-2020年,建设全省水环境自动监控预警预报系统,形成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的统一管理和分析能力,实现数据查看、自动预警、综合分析、污染来源初判等功能。系统建成后,可开展整体性统计分析,及时发现水质异常现象,并结合水质预测预报模型,测算水质动态变化,评估污染物扩散对下游水质造成的影响,提升水质预警预测水平。
(二)加强大气自动监测网络建设,提升预警预报能力。
统筹推进全省空气自动监测网络布局,实现全省市、县(市、区)、重点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全覆盖,形成环境空气质量和大气污染监控相结合的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具备以PM2.5等常规六项为主,特征因子为辅的监测能力。提升精准治污、科学管控水平,空气质量预报能力由目前的5 天提升至10天精细化预报,预报准确率提升至80%以上。开展大气PM2.5网格化监测系统、重点化工园区监控系统及重点港口码头监测监控系统等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省级大气超级站观测网、省级大气质控实验室以及省级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主要内容为改造115个省控(创模)及92个地方自建站;新建710个空气质量监测站,包括23个县(市、区)站、561个重点乡镇站、13个港口码头观测站、108个工业园区监测站、4个大气超级站、1个省级大气背景超级站;新建或升级70个环境气象观测站,新建1个气象大气超级站,共享23个风廓线雷达资料,升级人工增雨系统;建设省级大气PM2.5网格化监测系统;更新改造42个省级质控站、8个驻市监测中心和省监测中心大气超级站;升级1个省级大气质控中心和1个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系统。
1.更新省控站及省建质控站。
地方财政负责更新92个已建空气自动站,包括67个省控(含县级环保模范城市点)及25个县(市、区)自建站老旧仪器及站房等基础设施,部分仅有1个空气自动站的县(市、区)应新建空气自动站,预计全省将新建23个空气自动站。2019年,完成上述115个空气自动站事权上收工作,上收后由省级财政统一对上收站点进行数据传输网络、远程质控(反控)及视频监控等系统改造,92个已建站点校准设备更新。2020年,全面更新2012年省级投资的42个省级质控站相关仪器设备。
2.建设省级大气城市和背景超级站。
为详细了解我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支撑PM2.5和O3的污染来源解析,进一步指导环境管理和执法管控,2019-2020年由省级投资在各市新建或扩建1个超级站,配置在线VOCs监测仪、在线水溶性离子监测仪、在线OC/EC监测仪、在线重金属监测仪、气溶胶激光雷达等标准仪器设备。其中,淮安、盐城、泰州、宿迁4市需新建超级站,其他8个城市及省环境监测中心超级站中部分仪器设备需对照标准配置补充新购或更新。
为了解我省区域范围的环境空气质量本底水平,系统、全面地掌握省级区域尺度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建设省级大气背景超级站。借鉴国家总站及先进省市经验,结合我省区域气象条件特征及大气污染现状,2020年选择大气环境相对较好且常年波动较小的沿海地区,新建1个省级大气区域背景站。开展常规指标(PM2.5、PM10、SO2、NO2、CO、O3)、颗粒物化学组分、碳质气溶胶组分、VOCs、金属元素、气溶胶及臭氧垂直分布、气象参数监测,并将观测数据集成至现有平台,与城市大气超级站共同构建我省大气超级站观测网,开展城市与背景深度观测结果对比。
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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