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三批)预算的通知》(内财建【2018】1605号)及呼和浩特市环保局《关于分配2018年中央大气、水污染防治资金的函》(呼环函【2018】497号),下达呼和浩特市2018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拨款)指标2011万元,专项用于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其中,下达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市政污泥处理工程1401万元、玉泉区呼和浩特市扎达盖河综合治理工程310万元、和林县呼和浩特市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中水厂项目300万元。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已及时将资金下达到相关旗县区财政局,并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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