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印发《江西省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方案》提出,大力推动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设施建设,到2021年城镇垃圾焚烧比例达到70%以上,跻身全国先进水平。详情如下:
江西省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改善城市形象,不断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把全省城市建设得更加宜居宜业、精致精美,以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以建设让人民满意的“美丽宜居、整洁文明”城市为目标,以生态修复、城市修补为依托,以管理创新、文明创建为抓手,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全面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走出一条彰显江西特色、顺应人民期盼的城市发展之路,共绘新时代江西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新画卷。
(二)目标任务
发挥绿色生态优势、拓展红色文化内涵、彰显古色历史特质,着眼城城有特色、处处有风景,全力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新融合,树立城市新风貌,凸显城市高品质,塑造城市好形象,展现城市新魅力,建设“美丽宜居、整洁文明”城市。
全面推进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力争全省城市功能与品质“一年有提升,两年上台阶,三年进一流”。
一年有提升,突出重点治顽疾。重点解决群众最关心、最不满意的城市问题,注重提升人居环境。大力整治脏、乱、堵等“城市病”,下决心解决好市容市貌、占道经营、交通秩序混乱、架空线“蜘蛛网”、黑臭水体等突出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感。
两年上台阶,完善设施补短板。针对制约城市发展的短板和弱项,加快完善城市各项功能设施,提升城市整体风貌。着力完善城市路网、公共停车等交通设施,全面推进污水管网、垃圾环卫设施、海绵城市等建设,完善文教体卫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推动城市功能、品质与城市形象迈上新台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三年进一流,彰显特色提品质。对标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要求,进一步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推动智慧城市、生态城市、美丽城市、文明城市建设。紧密结合资源禀赋、人文底蕴,加快生态修复和特色彰显,着力塑造富有地域特色的城市风貌,充分展示城市魅力,推动城市功能、品质与城市形象跻身全国一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自豪感。
(三)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惠民利民。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把补短板、惠民生作为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生态环境设施,全面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宜居宜业水平。
——统筹规划,系统推进。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统筹城市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优化城市功能布局。科学规划、系统制定实施方案,分步推进城市治理、生态修复、功能修补、特色彰显等专项行动。
——因城施策,量力而行。尊重城市发展规律,按照城市规模、发展定位和发展阶段,科学设定工作目标,因地制宜细化工作举措。坚持问题导向、民生导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决不搞脱离实际、超出能力的政绩工程和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
——突出特色,保护优先。打好绿色生态最大品牌,擦亮历史文化名片。坚持保护优先,加快修复城市生态,修补城市功能,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和自然资源的保护利用,建设各具特色的城市。
二、主要工作
全面推进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八大行动。
(一)开展“治脏”行动
1.治理城市街道路面“脏”。加大环卫保洁力度,打造“干干净净、漂漂亮亮”市容环境,强化城市道路的日常保洁和沿街建筑立面的定期保洁,做到“路见本色、房见底色”,实现大街小巷一个样、老城新区一个样。大力推进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的市场化、机械化、专业化、标准化。2019年底中心城区道路机扫率达到85%以上,2021年底达到95%以上。积极引进节水节能道路清扫设备,小街小巷推广小型清扫机械。逐步提高城市环卫保洁专业化、市场化水平,到2021年基本实现市场化,做到“花钱养事、不花钱养人”。完善环卫保洁制度建设,实现全城环卫一体化。
2.治理建筑施工工地“脏”。切实做到建筑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加强渣土车管理。
3.治理住宅小区居住环境“脏”。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监管,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大力开展居住小区环境整治,打造一批国内一流水平的物业管理示范小区。落实无物业管理居民住宅区属地管理责任,鼓励推广业主自治管理模式。 (二)开展“治乱”行动
4.治理建筑风貌“乱”。提升建筑本体美,建筑设计应充分体现地域特征、山水特色、文化元素,防止“贪大、媚洋、求怪”。整治建筑外表,依法依规拆除屋顶广告牌,规范空调围挡、广告、牌匾、标识设置,整治“防盗窗”。强化户外广告设置审查,严禁无规划设立户外广告。开展违法张贴整治,清理“牛皮癣”小广告,治理“乱贴乱画、乱披乱挂”。
5.治理市容秩序“乱”。开展占道经营整治,对城区主次干道、车站、公园、广场、集贸市场、学校等重点场所占道及店外经营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对确属方便群众日常生活的临时摊点,实行总量管控、划定范围、限时经营、有序管理。全面清理规范各类占道亭棚,对丧失功能的亭棚一律依法依规拆除。加快推进各类专业市场建设,合理规划建设物流、石材、钢材、废品收购、二手车等市场和夜宵夜市,源头治理马路市场等市容乱象。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推进老旧农贸市场改造,推广净菜超市,推进净菜入城。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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