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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关于推进金融支持县域工业绿色发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1-29 15:06

来源:工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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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两部门发布关于推进金融支持县域工业绿色发展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推进金融支持县域工业绿色发展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联节〔2018〕2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国农业银行各分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促进工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进县域工业绿色转型升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金融支持县域工业绿色发展的重要意义

推进县域工业绿色发展,是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着力点,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随着制造强国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深化,县域工业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提升,但同时当前县域工业绿色发展短板依然存在,还面临许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充分发挥金融支持在推动县域工业绿色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既是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服务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是金融机构贯彻中央战略部署、实现业务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对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农业银行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凝聚共识、深化合作,发挥与县域经济联系紧密的优势,增加工业绿色发展的资金供给,补齐绿色发展短板,培育县域工业发展新动能,扎实推进县域工业绿色发展,加快构建科技含量高、覆盖范围广、可持续的县域工业绿色发展产业体系和金融服务体系。

二、支持县域工业绿色发展的重点领域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农业银行要围绕制造强国建设目标要求,结合本地区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升本地区工业企业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为目标,充分利用多种金融手段,积极支持工业设计、生产、物流、消费等全产业链绿色转型,全面推行绿色制造,推动县域工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实现绿色增长。重点支持以下领域:

(一)加快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围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江经济带、珠三角、东北老工业基地以及西部开发等重点区域,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推进企业绿色化技术改造。结合县域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突出地域特色主导产业或产品,聚焦食品、建材、纺织、轻工、机械等行业,推广应用高效节能、节水技术和装备,实施能效、水效和环保提升改造。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大力发展附加值高、能源资源消耗少的电子信息和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强化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推进产业绿色协同链接,促进县域范围内企业、园区、行业间协同共生,打造循环经济产业链。

(二)强化绿色制造技术创新。加大地域特色工业产品和特色农产品的绿色加工、节能节水、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共性技术研发推广支持力度,加快构建支持县域工业绿色发展的技术体系。结合东、中、西部县域工业基础和特点,聚焦县域工业发展亟需的技术薄弱环节,解决绿色技术工艺“卡脖子”问题,支持建设一批产学研、上下游联合的绿色制造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围绕节能环保和新能源装备、海水淡化、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领域,突破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技术。

(三)积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要求,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产品全生命周期,在县域范围内支持建立一批示范性强、行业特色鲜明、节能环保指标先进的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发挥典型带动引领作用,打造绿色发展的领军力量。

(四)培育壮大绿色环保产业。结合县域市场特点,支持打造一批有核心竞争力的农村能源服务、水处理、废物处置骨干企业。推动商业模式创新,积极从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探索融资租赁等新模式,拓宽融资渠道,推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第三方环保服务等节能环保领域市场化机制发展。支持一、二、三产业融合绿色发展,建立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全价值链的绿色管理体系。推进建设一批以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为主要方向的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三、加强金融创新支持县域工业绿色发展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农业银行要根据本地区经济特点、产业特色和金融需求,积极开拓创新,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推进金融服务县域工业绿色发展。

(一)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各级农业银行要深入研究县域绿色发展项目需求,加大绿色金融产品研发力度,优化产品组合,打造包括信贷、投行、基金、金融租赁等区域特色明显的金融服务专属产品箱;定期补充、修订、更新绿色金融业务产品箱内容,不断丰富完善绿色金融产品体系,积极满足县域工业绿色发展融资需要。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优势,研究提出本地区县域工业绿色发展的重点方向和技术标准,以企业为主体,推动财政资金、社会资金与农业银行绿色金融产品有效对接,加强与财政政策协同,形成支持县域工业绿色发展的合力。

(二)完善信贷支持政策。各级农业银行要将绿色发展理念落实在信贷决策中,将绿色发展有关要求作为项目准入的硬性约束条件,将环保评估内化到信贷审批流程中。对未按期退出落后产能的企业严格新增授信。对存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控等方面违法违规且尚未完成整改的企业,各级农业银行应视情况采取督促整改、压缩退出、清收处置等措施。各级农业银行要在总行信贷授权规定范围内,针对县域工业绿色发展项目需求开展动态授权,对绿色、循环、低碳相关经济领域予以政策倾斜,重点服务节能环保技术优、扶贫带动效果好、示范引领效应强的新兴产业。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农业银行会同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研究出台适应县域企业客户的节能节水未来收益权、排污权、碳排放权、节能环保知识产权等新型抵质押担保管理办法,探索县域工业绿色发展的信贷投放新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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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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