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九)反馈问题:沈阳市建成区12条内河有水皆污,均为黑臭水体,尚无一条完成整治,有7条黑臭水体未列入整治范围,工作推进缓慢,2017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整治任务难度很大。
整改进展情况:全面实施河道整治工程,水质不稳定。
完善黑臭水体整治计划,沈阳市出台了《沈阳市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明确运河水系和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及任务,对整治工作进行了系统安排和部署。
实施截污工程,通过从源头控制污水向城市水体排放,新建了截污管线22公里,建设了18座小型污水处理站,对河流周边小区和城中村面源污染产生的污水就地进行处理,实现达标排放。
实施清淤工程,采用原位清淤技术对12条河流进行泥水共治,避免淤泥二次污染,适当保留水生植物,完善生态系统,有效恢复水体自净功能,结合人工增氧、水源补给等治理措施,彻底消除黑臭水体。
实施污染源治理工程,对12条黑臭水体排查出的172处排污口采取“一口一策”方式,逐一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实现排污口整治,畜禽养殖等污染源全部依法关停,河岸周围违建房彻底清理。
实施河道清理和沿岸环境整治工程,拆除违建7.9万平方米,清运垃圾13.2万吨,新建护岸护坡17.2公里,拓宽改建河道7.9公里,新建一处白塔堡生态湿地,累计投入人力21760人次,投入各类车辆12210次。
目前,沈阳市正在对未消除黑臭的辉山明渠、细河等黑臭水体开展深入整治。
(三十)反馈问题:监测结果显示,浑河及其支流水质明显恶化,与2013年相比,2016年干流出境断面氨氮和总磷浓度分别上升220%和97%,细河分别上升475%和364%,蒲河分别上升259%和62%,水质均下降为劣Ⅴ类。
整改进展情况: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整改。
沈阳市落实《沈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完善水污染防治机制,逐步解决浑河及其支流水质恶化问题,2017年沈阳市17个省考断面超标4个,与2016年相比减少3个。但,2018年以来,浑河及其支流水质相比2017年同期有反弹,正在积极采取措施整治。
完成了“十大”重点行业20家企业专项整治工作,11家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组织开展建成区内12条黑臭水体治理,编制了水体限期达标方案。
出台了《沈阳市畜禽粪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17年完成关闭或搬迁35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出台了《沈阳市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2017—2020年)》,完成12个原有畜禽规模养殖场畜禽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配套改造任务,新建11个标准化畜禽规模养殖场,完成了3个人畜分离项目,完成5个种养结合试点项目,全面推进畜禽粪污整治。
出台了《沈阳市河流断面水质污染补偿办法》,从2017年7月至今,通报水质情况7次;出台了《沈阳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确定了市、区县(市)、乡镇(街道)三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名单,明确了工作职责。正在编制河流“一河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
2018年3月底至4月初,协调生态环境用水2000万立方米,缓解河道地表径流少问题。
(三十一)反馈问题: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突出。
整改进展情况: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整改。
省政府出台了《辽宁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2020年)》,明确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责任分工和主要任务,落实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成立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县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3次召开全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协调推进工作会议,部署禁养区内确需关闭或搬迁畜禽规模养殖场和专业户确认工作,进一步研究部署、协调推进全省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有关工作。坚持政策支持与严格监管双管齐下,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各市也对各县(市、区)开展考核,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层层传导压力。省畜牧局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重点难点工作,集中开展5次全省督察工作,狠抓落实。
按照“谁划定、谁关闭或搬迁”的原则,市、县政府组织实施本地区禁养区内确需关闭或搬迁的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关闭或搬迁,省畜牧局将禁养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户的关闭或搬迁工作纳入省政府行政效能督查第三督导组督导工作范围,组织开展现场督导,督促加快工作进度,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2017年,全省禁养区内计划关闭或搬迁的养殖场(户)的关闭或搬迁工作基本完成。但,个别地区存在搬迁不彻底或反弹现象。
2017年,扶持各地继续高标准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标准化生态建设项目,对205个项目场实施粪便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升级。推进凌海市、瓦房店市、兴城市、海城市等4个财政部、农业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北镇市、铁岭县、凌源市和朝阳县获批2018年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重点县项目,正在进行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指导鞍山、抚顺、辽阳、铁岭市完成太子河、亮子河、马仲河流域和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养殖场户情况调查,制定养殖场(户)粪污治理工作方案,督促各项治理工作落实。通过集中整治,全省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73.1%,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0%。
省环保厅印发了《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污染整治工作的通知》,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许可、监督执法等方面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印发了《关于配合畜牧部门做好畜禽禁养区关闭搬迁后续工作的通知》,配合统计、畜牧部门做好禁养区相关工作。推动垃圾减量分类、畜禽粪便还田利用和实行人畜分离等项目实施,促进村内畜禽养殖户污染治理。
大连瓦房店市列入全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重点县项目,已制定整县推进工作方案。鞍山海城市对4个规模养殖场进行了标准化生态建设,对1个散养密集乡镇(马风镇)集中建立了生态处理设施,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80%以上;海城地区猪牛羊禽年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1.55%。锦州市完成285家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配套设施建设,配套率达到71.1%;凌海市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正在开展招标工作。葫芦岛兴城市对全市规模养殖场、散养密集区养殖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制定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实施方案。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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