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年12月15日,益阳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理顺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的通知》,明确市县职责分工、优化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健全协调配合机制,进一步理顺南洞庭湖管理体制。市级保护区管理局机构、人员编制已确定,人员基本到位。沅江市、资阳区、大通湖区、南县保护区管理机构已基本完成组建,并核定人员编制。
(二)2017年12月4日,益阳市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对自然保护区范围、功能区调整方案规划进行审议,并行文上报。目前,已征求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意见。益阳市林业局已完成功能区划边界实地踏查,并完善《湖南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8-2027)》修编工作。
(三)2018年3月26日,益阳市将综合科考、总体规划、调整论证报告和调整申报书等申报材料提交省林业厅。4月12日,省政府委托省林业厅组织相关省直部门、益阳市政府、专家召开评审会,原则通过了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科考报告等申报材料。
(四)2018年4月底,益阳市人民政府出台《湖南益阳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5月15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复函同意对南洞庭湖湿地和水禽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80125.28公顷,其中核心区19714.68公顷、缓冲区23058.11公顷、实验区37352.49公顷。
七十六、湖南省核工业与核技术应用较为发达,各类核技术应用单位近2600家,其中放射源使用单位178家,持有放射源1728枚。但核设施监管能力明显不足,核与辐射监督管理人员在全国最少,辐射监测实验用房严重匮乏,辐射环境监测投入不足,缺乏必要的监测分析及核应急仪器设备。(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推进)
(一)省政府印发《关于将全省环境保护执法机构纳入政府行政执法机构保障序列的通知》,将全省环境保护执法机构(含辐射环境监管队伍)纳入政府行政执法机构保障序列,要求各级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按照行政执法机构保障标准和要求,落实相关保障措施,支持环境保护部门有效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二)目前,湖南省关于加强核与辐射监管能力建设的方案正在拟定中,纳入政府机构改革统筹考虑。省财政厅安排1900余万元,作为核与辐射监管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省环保厅制定辐射环境监测实验室改造方案,目前已按实验室标准完成了实验用房改造工作,实验室面积已扩充达到1200平方米以上,所有仪器已安装到位,基本满足工作需要。将实验室人员能力和质量保证建设列入迎接原环保部辐射环境监测能力评估工作计划,先后组织站内监测人员开展技能培训20人次。
附件: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现场抽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8年9月5日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指出:2018年7月对我省进行抽查时发现个别地市督察整改任务滞后,部分整改工作不严不实等问题。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杜家毫、省长许达哲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省环保厅派员到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督办并向相关地市下达《督办函》,同时联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岳阳市实施约谈。
一、督察整改方案要求,岳阳市花果畈垃圾填埋场应于2017年10月完成封场,但抽查发现,该填埋场仍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封场工作尚未开展,大量渗滤液积压厂区,环境污染隐患突出;岳阳市芭蕉湖、东风湖污水直排问题应于2017年底前整改完成,但目前城区每天仍有上万吨污水直排芭蕉湖、东风湖;岳阳市马壕污水处理厂应于2018年8月完成扩建任务,但目前仍处于前期建设阶段,难以按期完成。
(一)关于花果畈垃圾填埋场问题。花果畈垃圾填埋场已于2015年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但由于该垃圾填埋场是岳阳市中心城区唯一的生活垃圾处理场所,因此岳阳市2017投入4000万元对该填埋场实施了防渗提质改造项目,将使用年限延长至2019年8月。对厂区积压的渗滤液,岳阳市通过对现有渗滤液处理作业流程进行规范和对填埋场进行全覆盖,减少渗滤液产生,同时,租用1套日处理能力300吨的渗滤液处理设备提升渗滤液处理能力。
(二)关于芭蕉湖、东风湖污水直排问题:一是采取移动污水处理设备先行截流污水。芭蕉湖、东风湖日产生污水约7万余吨,岳阳市先后在东风湖、芭蕉湖沿线安装了7台移动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能力共6.3万吨/日,近期将在梅溪港和芭蕉湖再安装2台移动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能力共1万吨/日,基本上杜绝污水直排问题。二是采取长效措施推进项目建设。推进罗家坡、马壕2座污水处理厂各5万吨/日的扩建项目,其中,罗家坡污水处理厂扩建已于今年8月底建成,马壕污水处理厂扩建目前正在抓紧主体工程施工。同时东风湖片区已建成污水管网4.4公里,今年底还将建成2.2公里管网;芭蕉湖已建成8公里污水管网和一座7万吨/日的污水提升泵站。
(三)关于马壕污水处理厂扩容建设滞后问题:马壕污水处理厂采取半地下方式设计,由于东风湖地下水丰富、地质条件复杂,基坑深达11米,基坑支护和开挖难度大,安全稳定性要求高,制约了工程进度。目前,基础工程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正在加快实施,设备采购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二、督察整改方案要求,湘潭碱业有限公司环境违法问题应于2017年8月底前整改到位,但抽查发现,该公司余热锅炉布袋除尘改造尚未动工,危险废物仓库改造、锅炉冷渣堆场、造气炉渣入棚堆放等问题仍未整改到位。
(一)湘潭碱业在余热锅炉安装旋风除尘器的基础上,新增布袋除尘器,现已完成布袋除尘器主体及管道安装。
(二)湘潭碱业对危险废物实现规范化管理:一是完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完成仓房密闭、地面防腐防渗、导流沟和集污池等建设,满足“三防”要求;二是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完善危险废物相关标识标牌;三是依法依规依程序将废催化剂转移至尉氏县联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对废矿物油桶做到安全贮存。
(三)湘潭碱业新建一座规范化的固体废物贮存场所,面积达700多平方米,能有效解决固体废物露天堆存问题。
三、督察整改方案要求,湖南张家界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应于2017年10月底前制定非法采砂和违规水电项目整改退出方案。但抽查发现,方案仍未完成。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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