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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8-08-21 13:30

来源: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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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交通运输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交通运输生态文明建设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坚持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推动交通运输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推进交通运输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更好地服务交通强国和美丽中国建设。

到2020年,交通运输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圆满完成,绿色交通制度基本健全,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进一步加强,运输结构进一步优化,绿色出行比例进一步提升,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取得明显成效,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要求相适应。

通过继续努力,到2035年,基本实现交通运输发展与自然和谐共生,交通运输生态文明治理体系更加科学完备,交通运输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要求相适应。

二、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优化交通基础设施布局,因地制宜推进强化生态环保举措,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和生产方式。

(一)统筹交通基础设施空间布局。

研究编制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要结合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统筹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等各领域融合发展,推动铁路、公路、水路、空中等通道资源集约利用。探索开展国家公路线位控制规划,提高国家公路线位资源利用效率。研究修订《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严格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与监督,提高岸线使用效率。推进区域港口一体化发展,促进港口集约化经营。(责任单位:综合规划司、水运局、公路局,国家局有关司局)

(二)全面推进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工可、设计、建设、运营和养护全过程,通过土地节约、材料节约及再生循环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举措,积极推进绿色铁路、绿色机场、绿色公路、绿色航道、绿色港口建设。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责任单位:综合规划司、公路局、水运局,国家局有关司局)

(三)推动贫困地区交通绿色发展。

充分发挥贫困地区的生态环境优势,坚持保护环境优先,以生态为基础,推动贫困地区交通旅游融合发展,因地制宜打造集绿色文明、生态景观、文化旅游等为一体的景观长廊和经济走廊,服务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等发展。(责任单位:综合规划司、公路局、水运局,国家局有关司局)

三、推广清洁高效的交通装备

优化交通装备结构,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完善加气供电配套设施,提高交通运输装备生产效率和整体能效水平。

(四)推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应用。

推动LNG动力船舶、电动船舶建造和改造,重点区域沿海港口新增、更换拖轮优先使用清洁能源。支持长江干线、京杭运河和西江干线等高等级航道加气、充(换)电设施的规划与建设。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加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配送、邮政快递、机场、铁路货场、重点区域港口等领域应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场内充电设施建设。到2020年底前,城市公交、出租车及城市配送等领域新能源车保有量达到60万辆,重点区域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责任单位:运输服务司、水运局、综合规划司、海事局,国家局有关司局)

(五)推广港口岸电建设与应用。

根据《港口岸电布局方案》,重点推动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排放控制区、沿海及内河主要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全国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区内港口靠港船舶率先使用岸电。加大船舶受电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完善港口岸电设施建设、检测以及船舶受电设施建造、检验相关标准规范,积极争取岸电电价扶持政策,推动船舶靠港后使用岸电,逐步提高岸电设施使用率。到2020年底前,长江干线、西江航运干线和京杭运河水上服务区和待闸锚地基本具备船舶岸电供应能力,沿海主要港口50%以上专业化泊位(危险货物泊位除外)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新建码头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岸电设施。(责任单位:水运局、海事局、综合规划司)

四、推进交通运输创新发展

充分发挥创新在绿色交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依托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推动形成交通运输绿色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

(六)深化交通科技创新。

开展基础设施、载运工具、运输组织等方面的科技攻关,协同推进先进轨道、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等重点专项及高科技船舶科研项目的实施,为交通运输行业推进生态环保重点工作提供科技支撑。编制交通运输行业重点节能低碳技术目录,加快成果转化与应用。(责任单位:科技司、综合规划司、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海事局,国家局有关司局)

(七)推进交通智能化发展。

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交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培育物流新动能。加快设施网、运输网、传感网、通信网、能源网的融合,推动陆上、水上、天上、网上四位一体的基础设施数字化融合发展,促进互联互通和多级联动共享。深化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多部门物流相关信息交换共享。推动智能航运发展。推动智慧港口、智慧物流园区、智慧客运枢纽等建设,实现港站枢纽多种运输方式顺畅衔接和协调运行。(责任单位:综合规划司、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科技司、海事局,国家局有关司局)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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