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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推进!辽宁第一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督查问题整改工作

时间:2018-06-26 14:28

来源:辽宁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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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辽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落实第一批国家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专项督查问题整改工作,省环保厅于2018年6月15日组织召开全省第一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督查问题整改总结部署工作会议。

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德民,省环监局、省厅水源发展处、水环境管理处及大连、抚顺、本溪、丹东、辽阳、铁岭、朝阳、葫芦岛等市环保局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30余人参会。

省环监局局长王晓东首先通报了第一次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督查工作情况,总结了第一阶段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的具体要求。他指出,全省督查期间累计收到水源地环境问题转办单49件;截止6月12日,各地上报已经完成整改的交办问题11件。他要求,针对督查中存在的部分地区漏报、信息上报不及时、对环境问题风险估计不足等几方面问题,各市要在后续工作中进一步提高认识,建立水源保护长效机制,明确工作措施并分类施策,落实市级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加强保护区各类环境问题的治理力度。

省环保厅水源发展处和水环境管理处就此次督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逐一与地方环保部门交换意见,指导地方对国家转办的环境问题按相关要求与标准进行整改。

李德民副厅长最后强调: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各地党政主要领导要树立“一岗双责”意识,各地区政府分管领导是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统筹推进专项行动的开展。

二是要认真整改。对于国家督查交办的49个问题要明确任务路线图和整改时间表,要立即行动起来,克服各种困难,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和标准按时限完成整改任务,消除隐患。

三是要认真落实包保责任制。各地区政府分管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落实包保工作责任机制,切实发挥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中的督导、协调、负责作用。

四是要强化督导。省环保厅近期要适时组织相关厅局,对地方落实国家第一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督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各市也要强化对相关县区的督导,以问题为导向,采取定期调度、定点督办等多种方式强化对下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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