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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018—2020年)

时间:2018-04-12 13:15

来源:南京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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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水资源保护

5.强化用水总量控制。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刚性约束,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严格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和用水总量控制,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45.82亿立方米以内。严格规划和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强化用水户计量监测,防止不合理取用水。完善农业取水许可管理,完成高淳区淳东等重点大中型灌区取水许可证发放和用水计量设施建设工作。(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农委等)

6.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开展合同节水试点和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推动企业、单位开展水效对标达标活动。深化节水型社会建设,推进节水型载体创建,强化高耗水工业节水减排技术改造,推广管道及喷滴灌等高效节水农业技术,创建节水型机关(单位)、学校、社区、企业和灌区。强化非常规水源利用,推广中水回用、雨水利用。到2020年,江宁、高淳区建成国家节水型社会达标区,完成市域各区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建设,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有效灌溉面积率达到92%以上,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率达到18%以上。(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农委、机关事务管理局等)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

7.优化产业结构。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容量,合理确定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严控新增高耗水、高污染产业项目,严格执行产业准入制度和新增制造业禁限目录。围绕构建“4+4+1”主导产业体系,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集群化为发展方向,培育创建一批符合循环发展理念的示范试点,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推进产业优化升级。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经信委、环保局、农委等)

8.推进工业污染治理。进一步淘汰钢铁、能源、化工产业落后产能,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的产业项目。新(扩)建工业生产项目,必须进入已批准的开发园区或工业集中区。进一步削减水污染排放,江北新区等重点区域、化工等重点行业执行国家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太湖流域执行严格的地方标准。开展化工等重点行业水污染专项整治,逐步建立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生化制药)、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的特征污染物监控体系,督促企业自行监测并公开污染物排放情况,加强特征污染物管控,确保排放的废污水稳定达标。积极推进工业企业串联用水和园区(开发区)废污水循环利用,促进废污水有效减排。(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等)

9.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有序开展不适宜种植区的退耕还林、退地还水工作,实施化肥农药减量使用。全面推广农业清洁生产、节水灌溉和生物防治技术,加快发展循环农业,建立连片生态农业园区,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以节水灌溉和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的生态灌区,构建种植业尾水及农田地表径流生态拦截屏障,实现污染物的有效控制。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服务和指导,实现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收贮、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严控湖泊网围养殖规模,加大退圩退养还湖力度,推进生态健康养殖。(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水务局等)

10.实施水上交通污染治理。提升船舶污染防治水平,加强船舶港口污染防治监督管理,2018年起,建立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及多部门联合监管制度。加快老旧船舶淘汰,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所有船舶于2020年底前按照新环保标准完成改造。提高秦淮河等内河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安全和防污染技术标准。健全南京港等港口码头污水、垃圾存储接收和处置体系,合理布局设置污染物收集点,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推进内河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的船型标准化,强化危化品运输船舶的身份识别和动态管控,对港区存储实施动态全过程监控。(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南京海事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城管局等)

(四)推进水环境整治

11.强化水功能区管控。进一步明确河湖功能定位,实现河湖水功能区划分全覆盖。全面实施限排总量控制,根据全市116个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提出入河湖污染物排放控制计划,形成以水功能区纳污能力为控制目标的倒逼机制,严格入河排污口审批,对纳污量已超过限排总量的水功能区不新增工业项目(含经济开发区)入河排污口。重点加强全市86个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监管,开展全市排污口普查、巡查监督,建立入河排污口水质定期监测通报制度。推进国、省考断面和水功能区达标建设,2020年前完成国、省考断面和重点河湖水功能区达标整治,建立问责和奖惩机制,全面落实行政区域断面水质和水功能区达标管理考核机制。(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建委、市农委等)

12.全面治理黑臭水体。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疏浚活水、生态修复、长效管理”的技术路线,全面系统治理城市黑臭水体。对建成区未整治的小微黑臭水体,按照水面整洁、水体洁净、岸坡清洁的标准,开展排口整治和水体清理,做到治理无盲区、全覆盖;同时,全面推进农村水体环境整治,2018年底前,全市域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切实提高城乡居民门前屋后的水体环境质量。启动建成区消除劣Ⅴ类水体行动,推进玄武湖、月牙湖等城市重要水体水质提升建设。(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建委、环保局等)

13.提升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优化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布局,推进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新改扩建八卦洲、江宁科学园三期等13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约57万立方米/日,有条件的污水处理厂利用湿地等方式进行生态处理,进一步消减氮、磷等污染物,提高排放标准。2018年基本完成万吨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建设,统一构建城镇污水处理智能信息化系统,配套建设(改造)丰子河、板桥中部等一批污水提升泵站。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度,到2020年,全面完成2066个规划布点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规划布点村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建委、环保局等)

编辑:汪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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