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是进一步加强环境法治保障。 完成《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修订工作;完成《安徽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制定工作;继续保持环境监管执法高压态势;级组织开展重点区域和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行业和固体废物集散地以及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专项行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绿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等6个专项行动;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规范化”管理;集中力量查办典型案件。
九是推动环境风险防控。 开展 “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做好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强化对跨界水污染、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重污染天气、危险废物等关系公众健康的重点环境风险预警与管控;强化辐射安全监管;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开展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十是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监管网络建设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出台《安徽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十一,完善环境保护技术支撑体系。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全面启动 “互联网+”生态环境保护应用系统建设,构建以“1个中心+N个平台”为架构的信息化体系,逐步实现污染源和生态环境全时监测、全省环保系统数据互联互通、实时共享、成果共用;提升环境监测能力;提升环保科研装备水平,发挥环保科研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支撑作用。
十二,持续加强环保宣传和培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推进“以案释法”和“普法责任制”工作落实;大力宣传环保政策和环保工作取得的成绩,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精心策划环保公益活动和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拓展宣传渠道,严格落实每年向人大报告环境保护工作的法律规定;认真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委员提案;加大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力度;加强基层执法、监测、辐射等方面专业人员的培训力度。
十三,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推动政治建设,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长抓细深化纪律教育,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增强工作定力,支持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重点查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严肃查处环保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坚持严字当头,动真碰硬抓好问责追责工作;巩固省委两轮巡视整改成果,特别是督促落实巡视整改期间出台的各项制度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发挥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切实做到管党治党“严实硬”。
省环保厅通知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厅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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