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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环保产业总产值达400亿 贵州培育发展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实施意见

时间:2018-01-02 13:18

来源:贵州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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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贵州省培育发展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实施意见的通知》,提出:

市场主体进一步壮大。到2020年,全省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40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培育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带动力的环保龙头企业,打造一批聚集度高、优势特征明显的环保产业示范基地和科技转化平台。

市场体系趋于完善。到2020年,环保技术、产品和服务基本满足环境治理需要,生态环保建设运营、设计咨询产业和市场健康发展,基本建成全面开放、政策完善、监管有效、规范公平的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

全文如下:

省发展改革委 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印发贵州省培育发展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实施意见的通知

黔发改环资〔2017〕1965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州省培育发展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培育发展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实施意见

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建立统一、公平、透明、规范的市场环境,由过去政府推动为主转变为政府推动与市场驱动相结合,加快推进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化,有利于提高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和创新动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于释放巨大的市场潜力,发展壮大绿色环保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提供更多优质生态环境产品,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要,是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落实省委、省政府大生态战略行动的重要举措,对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关于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的意见》,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强力实施大生态战略行动,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导向,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壮大绿色环保产业,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着力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着力创新体制机制,构建有效的政策激励体系,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形成政府、企业、社会三元共治新格局,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加快推动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培育和壮大企业市场主体,提高环境公共服务效率,增加生态环境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有效供给。

法规约束,政策激励。健全法律法规,强化执法监督,规范和净化市场环境,发挥规划引导、政策激励和工程牵引作用,调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积极性。

创新驱动,能力提升。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引导和鼓励技术与模式创新,提高区域化、一体化、标准化、专业化服务能力,不断挖掘新的市场潜力。

深化改革,逐步推进。结合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生态保护领域市场化等改革,鼓励国有资本加大生态保护修复投入,探索建立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的机制。

(三)主要目标

市场主体进一步壮大。到2020年,全省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40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培育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带动力的环保龙头企业,打造一批聚集度高、优势特征明显的环保产业示范基地和科技转化平台。

市场体系趋于完善。到2020年,环保技术、产品和服务基本满足环境治理需要,生态环保建设运营、设计咨询产业和市场健康发展,基本建成全面开放、政策完善、监管有效、规范公平的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

二、推行市场化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模式

(四)创新投资运营模式。在市政公用领域,健全以特许经营为核心的市场准入制度,大力推行PPP模式,构建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合作机制、政府部门联动机制,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及时公布PPP有关政策和信息,加大PPP项目推介,每年由省级层面组织至少两次及以上的PPP项目推介活动。在全省100个产业园区和钢铁、水泥、酿酒、火电、焦化、化工等重点行业,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鼓励采取环境绩效合同管理、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委托治理、委托运营等方式引进第三方治理,开展环境诊断、绿色认证、清洁生产审核、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循环化改造等综合服务。在赤水河、六冲河、三岔河、南北盘江、都柳江、“两湖一库”、三板溪、洪家渡、万峰湖、千岛湖等12个重要水体及酿酒、造纸、电镀、煤化工、磷化工、氮肥等高污染行业,对被环保部门依法采取挂牌督办、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且拒不自行治理污染的企业,依法向社会公布企业名单,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探索实施委托第三方治理。

(五)推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一体化模式。按照“县城统筹、以城带乡、整体推进”的模式,鼓励打破以项目为单位的分散建设运营模式,实行打捆建设、规模化经营,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提高投资效益。鼓励以市、县为单位对城镇环境公用基础设施以行业“打包”,进行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的环保服务总承包或环境治理特许经营;已建设施可通过打捆委托社会资本运营管理。鼓励以一个县或相对集中区域对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等项目进行打捆建设和运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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