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改厕工程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做到施工规范操作,切实落实农村改厕项目公示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各县、区(开发区)要加强对乡镇、村管理人员和改厕施工人员技术培训,建立健全农村改厕质量管理制度,逐户建立改厕档案,建立全覆盖的信息系统。
六、电子档案
各县、区(开发区)依照《关于启用“三大革命”综合情况电子档案系统的通知》(建村函〔2017〕1768号),安排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日填报工作,对自然村厕所改造项目的进度情况进行统计,每日报送自然村厕改进度信息。
七、后续管养
农村改厕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及时组织达标验收。乡镇人民政府及城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宣传、引导、督查等职责,指导农户做好粪池清掏、养护等工作。
县、区(开发区)应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企业或个人出资进行改厕后检查维修、定期收运、粪渣资源利用等后续工作,形成管收用并重、责权利一致的长效管理机制。
八、经费保障
各级财政要建立农村改厕经费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将有关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各级财政资金补助、村集体资金支持、村民自筹相结合的费用分担机制。市级财政对各县区自然村改厕实行先建后补,分类分档,以奖代补,原则上按照农户改厕每户按照800元,行政村村部非卫生厕所改造每座按照1.5万元的标准,依规据实奖补。鼓励各县区探索运用市场化方式解决资金难题,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改厕项目。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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