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网站讯 从3月23日开始,全国人大环资委组织水利部和国家环保总局成立两个执法检查组赴豫、皖、苏、鲁四省,对淮河流域贯彻执行《水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为期10余天的执法检查。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是国家"33211"环境治理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水质安全和淮河流域地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此次执法检查,旨在深入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和《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快水污染治理步伐,推动水污染防治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和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目标的顺利完成。此次检查的重点是《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限期治理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落实情况;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目标落实执行情况;淮河流域干流的主要支流及跨省界水质状况;淮河流域工业污染综合治理情况和城镇生活污染处理情况以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情况等。
为了确保此次执法检查取得实效,全国人大环资委于3月22日在北京召开了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分别听取了水利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汇报,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了汇报。
据悉,在此次执法检查过程中,全国人大环资委还就《水污染防治法》的进一步修改开展调研并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编辑:全新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