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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 北京47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时间:2017-07-27 14:58

来源:环保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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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固废网获悉,北京市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全文如下:

北京市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2016年11月29日至12月29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北京市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督察,并于2017年4月12日向北京市反馈了督察意见。

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北京市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专题会研究督察整改工作,及时制定上报了《北京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简称《整改方案》),并印发至各区、各部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明确要求,各区各部门要将督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落实责任,加快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提升首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平。

《整改方案》明确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环境安全为底线,以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以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强化责任担当,动真碰硬、精准发力,标本兼治、持之以恒,坚决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和持久战,全面提升首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平,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的环境改善获得感,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奠定良好的生态基础。到2017年9月底前,督察整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和阶段性成效。到2017年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力争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2020年空气中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30%左右;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2018年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020年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提出的问题,北京市制定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对全部47个具体问题均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对能立行立改的,迅速行动,坚决“清零”;对需逐步整改的,建立台账,限时销账;对需长期努力的,持续推进、一抓到底,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在加快整改落实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思路、创新举措,健全长效机制,制定了5大类16个方面的重点举措。一是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在北京落地生根、形成生动实践。进一步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健全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体系,进一步严格绩效考核、严肃追究责任。二是坚定不移地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强化规划引领和约束作用,严守人口总量上限、生态控制线、城市开发边界三条红线。加快疏解非首都功能,严格控制增量,有序疏解存量。推动加强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保协作,提高区域大气、水污染联防联控水平,率先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突破。三是坚定不移地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在全力推进清煤降氮、控车减油、治污减排、清洁降尘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突出农村散煤、高排放车辆、城乡结合部、扬尘污染治理,以超常规的力度治理大气污染。严格落实“河长制”,统筹水资源利用、水污染防治、水生态恢复,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和污泥处理能力,打好水环境治理攻坚战。完善土壤监测网络,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有序推进污染地块治理和修复,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平台作用,综合整治城乡环境。四是坚定不移地推进依法依规环境监管执法。不断完善地方环保法规标准。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依法从严惩处。完善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五是坚定不移地推进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认真抓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市级环境保护督察等已出台改革措施落地见效。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绩效考评制度、环境保护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等关键领域改革。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4个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市有关部门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二是加强跟踪督办。建立联合督办机制,加强日常调度、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强化问责,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对重点问题和线索,进一步深入调查,对整改落实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严格执纪问责。四是及时公开信息。公开《整改方案》及整改进展情况,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形成全社会环境保护共治共享的大格局。

下一步,北京市将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在京华大地落地生根、形成生动实践。特别是围绕“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首都,怎样建设首都”这一重大时代课题,坚持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处理好“都”与“城”、“舍”与“得”、“疏解”与“提升”、“一核”与“两翼”之间的关系,敢于担当、真抓实干,以“钉钉子”的精神,加快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快疏解非首都功能,加快治理“大城市病”,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攻坚战、突出问题歼灭战,努力建设天蓝水清、森林环绕的生态城市,朝着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加速迈进!

附件:《北京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北京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按照《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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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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