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北京疏解非首都功能的进程加快,时隔三年后北京工业污染行业退出目录再出新版。据悉,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联合编制的《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7年版)》已正式印发实施,涉及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纺织印染、人造板及家具、医药、机械、印刷、造纸等11大类行业。相比2014年的版本,这份工业发展“负面清单”从155项增加到了172项。
为了加快治理大城市病,实现清洁空气目标,本市两部门对《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4年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2017年版《目录》。
新版目录加大了本市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有利于推进不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行业、生产工艺疏解退出。《目录》包括行业及生产工艺和设备两大类,共计172项。
这次的《目录》新增条目17项,修订5项。修订时加大了重点行业和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力度,主要涉及化工、家具、印刷等领域与有机溶剂使用相关的产品生产和制造工艺。同时增加了部分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设备,包括部分电动机等。值得注意的是,《目录》所列条目后的标注年份即为退出期限,未标明年份的条目,相关企业应立即调整退出或淘汰。同时,对于列入《目录》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再批准新建、扩建相关项目。
据统计,上半年全市共退出一般制造业企业495家,完成了全年计划的99%,主要涉及建材、家具和木制品加工、化工、包装印刷等行业,其中涉及污染的行业企业全部就地关停退出,不向外疏解。
“修订后《目录》的出台,还会在本市再掀起一次污染行业企业退出及设备淘汰的高潮。”市经济信息化委环保处相关人士介绍,“比如这次将有机溶剂型黏合剂和稀释剂生产纳入了《目录》,这就意味着将有一批相关行业企业有序退出北京。”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
设备淘汰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7年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4年版)》即日起失效。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4日
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7年版)
说明
为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加快治理“大城市病”,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攻坚战、突出问题歼灭战,按照《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对《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4年版)》(京政办发〔2014〕56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7年版)》(以下简称《目录》)。
一、《目录》所列主要是污染较大、能耗较高、工艺落后,不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工业行业和生产工艺,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设备。
二、《目录》中条目后面标注年份的为退出期限,如(2017年)是指应于2017年年底前退出;未标注年份的应立即退出。
三、按照《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列入《目录》的行业、工艺和设备,相关企业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调整退出和淘汰;有关部门不得批准新建、扩建相关项目。
四、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节约能源、清洁生产、安全生产、产品质量、职业健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促进列入《目录》的行业、工艺调整退出和设备淘汰。
五、《目录》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修订。
一、行业及生产工艺
(一)钢铁
1.铁合金生产
2.普通钢丝、钢绞线生产
3.彩涂板生产
4.预应力钢材生产消除应力处理的铅淬火工艺
(二)有色金属
1.再生铅生产
2.再生铝生产
3.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4.贵金属冶炼
5.铜线杆(黑杆)生产
6.提取线路板中金、银、钯等贵重金属工艺
7.烟气制酸干法净化和热浓酸洗涤工艺
(三)建材
1.平板玻璃生产
2.沥青类防水材料生产
3.水泥生产(有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弃物除外)(2017年)
4.玻纤增强水泥(GRC)制品生产
5.石棉水泥制品生产
6.S-2型混凝土轨枕生产
7.石灰生产
8.石材加工(汉白玉加工、石材雕刻除外)
9.建筑陶瓷生产
10.粘土砖生产
11.建筑渣土烧结砖生产
12.页岩砖生产
13.粉煤灰砖生产
14.湿法模塑成型的混凝土路面砖、路缘石生产
15.石膏砌块生产
16.年产10万立方米以下的轻集料混凝土砌块生产线
17.纸面石膏板生产
18.手工制作墙板生产
19.燃煤倒焰窑耐火材料及原料制品生产
20.岩棉制品生产
21.土砂石开采
22.不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非金属矿开采,非机械化非金属矿开采
23.非蒸压养护加气混凝土生产线,手工切割加气混凝土生产线
24.年产15万立方米以下的加气混凝土生产线
25.年产50万件以下的卫生陶瓷生产线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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