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突出
工业领域成效突出。全面推进淘汰落后产能,组织实施电机能效提升工程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强化重点耗能企业管理。到“十二五”期末,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实现结构性节能达763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1907万吨。广西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1.009吨标准煤(2005年可比价),累计降低33.2%,超额完成五年累计下降22%的目标。13种主要工业产品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下降幅度明显,其中原油加工、钢、平板玻璃等主要工业品单位产品能耗分别降至57.82千克油/吨、538.01千克标准煤/吨、15.09千克标准煤/重量箱。
建筑领域取得积极进展。全面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深入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在新建建筑中推广应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新型利废环保建材。到“十二五”期末,建筑领域累计节能436.4万吨标准煤,超额完成五年累计节能220万吨标准煤的目标任务。
交通运输领域逐步深化。深入开展“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和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加快绿色交通运输装备推广应用。到“十二五”期末,营运客车、营运货车、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和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较“十一五”期末分别累计下降2.1%、6.0%、8.5%和8.8%。
公共机构领域稳步开展。通过完善制度机制、加大宣传培训、推进节能改造、狠抓示范建设等措施,到“十二五”期末,广西公共机构累计节能41.92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104.79万吨,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为109.88千克标准煤、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为8.41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分别较“十一五”期末下降20.97%和21.32%。
四、节能减排工程有效实施
大力实施工业锅炉(窑炉)改造、热电联产、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建筑节能、绿色照明等节能改造工程,以及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工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能力建设工程,积极推进制糖、水泥、混凝土等产业的行业性、成套性科技成果集成转化应用示范。全面完成火电厂、水泥厂脱硫脱硝工程建设,实施造纸、制糖、淀粉等行业废水深度治理。强力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477.7万吨/日,较2010年新增150万吨/日,城镇污水处理率突破85%。全面推进农业源污染减排,实施并完成3401项规模化畜禽养殖改造项目。机动车污染减排取得突破,累计淘汰黄标车23万辆。
五、低碳试点引领深入推进
深入推进低碳试点城市、低碳试点工业园区建设,桂林市被评为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南宁市高新区入选第一批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名单。引导开展低碳社区试点,确定南宁、柳州等6市共10个社区为我区第一批“省级低碳社区试点”。
六、法规政策标准不断完善
颁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出台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桂发〔2015〕9号)等政策文件,重新调整明确《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制定发布全国第一个工业行业循环经济评价考核地方标准——《广西主要工业行业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以及广西第一个环保地方标准——《广西甘蔗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不断完善节能减排降碳领域的政策法规标准。
七、体制机制逐步建立健全
进一步调整完善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充实人员力量。将节能减排降碳目标完成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全区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和国有企业业绩管理,每年组织开展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对成绩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市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约谈、问责。
表1 广西“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目标完成情况
注:[1]能源消费为等价值,生产总值为2005年可比价。
第二节 主要存在问题
一、高耗能和资源型产业比重偏高
广西产业结构矛盾依然突出,高耗能和资源型产业比重偏高。2015年,广西高耗能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近40%,高技术产业增加值仅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8.6%。产业层次偏低,支柱产业主要集中在能耗高、排放大的冶金、有色金属、制糖、水泥等传统行业,资源型工业占比高的经济结构没有根本改变。第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2015年,第三产业增加值6520.15亿元,占全区地区生产总值的38.8%,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1.7个百分点。
二、能源结构仍需进一步优化
2015年,广西一次能源生产总量为3300万吨标准煤左右,90%的煤炭和几乎全部的石油、天然气依靠外省或者进口;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仍超过70%,煤炭消费依然保持较高比重,向清洁低碳高效转型发展的压力较大;电力结构有待多元化,水电能源虽然清洁且装机容量占比大,但受丰枯期季节性因素影响较大;核电、太阳能发电仍处于起步阶段,风电、太阳能发电并网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规模依然不大,发挥替代效应尚需时日。
三、减排治理设施建设滞后
县级污水处理厂收集率低、负荷率低、处理率低的“三低现象”依然存在,江河生活污水直排口截污工作尚未完成。自治区级以上工业园区建成或在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仅三分之一。部分地区养殖布局不合理,畜禽养殖废弃物治理设施建设滞后,已建治理设施的运行监管有待加强。钢铁、水泥、有色等部分重点行业脱硝装置等环保设施改造进展滞后。
四、资源环境承载力下降
2015年,除北海市、防城港市外,其余12个设区城市细颗粒物(PM2.5)污染问题凸显,57.1%的设区城市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广西39条主要河流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与2010年相比下降了3.8个百分点。部分河流湖库水质恶化,南流江干流水质降至Ⅳ类,北海市西门江老哥渡断面、钦州市钦江西桥断面水质近年来降至劣V类,南宁市城市内河黑臭水体问题突出,武思江水库等5个重点湖库2015年水质下降明显。
五、瓶颈制约问题尚未解决
从发展环境看,广西节能减排降碳和循环经济发展的法规政策、体制机制还不健全,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依然存在。从技术方面看,实力雄厚、装备先进、技术领先的科研机构少,科研人员和管理专家严重缺乏,从事节能减排降碳和发展循环经济的科技人才缺乏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节能减排技术与装备创新能力和水平仍不足,成果应用转化周期长、转化率还不够高。全民参与节能减排降碳的浓厚氛围没有完全形成。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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