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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布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附整改任务清单)

时间:2017-05-03 15:54

来源:环保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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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1. 按照《新乡市区污水直排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建成获嘉县太山镇污水处理厂、辉县孟庄二期污水处理厂、凤泉区大块污水处理厂、新建东部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扩建小尚庄污水处理厂,逐步实施市区雨污分流改造,减少合流制污水量,实现雨水达标直排入河。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实施地源热泵100%回灌和施工降水回灌工程,杜绝和减少地下水进入市政管网。

2. 针对医药、造纸、化纤、化工、酒饮料、食品加工和纺织等特色产业废水污染突出问题,制定高污染产业升级改造、提升治污水平相关政策,解决特色产业废水污染突出问题。

责任领导:王登喜

责任单位:新乡市政府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基本建成污水处理体系,长期坚持

(六十七)鹤壁市卫河及汤河水质长期恶化,2015年卫河汤阴五陵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比2013年上升6.6%、30.8%和23.8%;汤河耿寺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上升108.8%、249.5%和47.8%。

整改目标:2017年扭转水质恶化局面,2018年稳定达到V类水体标准。

整改措施:

1. 加强沿河排水排污企业环保设施的运行监管和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管,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治理或予以关闭,对非法排污的洗砂场、腐竹厂等企业全面取缔,坚决做到发现一家取缔一家,严防新“十五小”企业死灰复燃。

2. 编制汤河、卫河流域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规划,对禁养区内所有畜禽养殖企业依法关闭或搬迁,封堵限养区内规模以上畜禽养殖企业入河排污口,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配套的综合治理设施,全面实现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置和畜禽粪便综合利用。

3. 对汤河、卫河及其支流进行河道清淤、底泥清理和河面漂浮垃圾打捞,严禁向河道偷倒垃圾,清理河岸垃圾,实现河面无漂浮物、河岸无垃圾。

4. 淇县、山城区、鹤山区完善建成区污水管网,进行整体改造提升,消除雨污混流现象;近期无法完成雨污分流改造的,在雨污混流排放口处建设封闭型临时截污设施,将混排污水全部收集并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宝山产业集聚区、山城区陶瓷产业园区和淇县铁西工业区污水管网实现全覆盖,确保园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5. 加快建设山城区石林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回用、淇县县城污水处理中心扩建、浚县污水处理厂扩建等工程,实现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

6. 各相关县区分别编制实施汤河、卫河及其支流生态保护及湿地建设方案,推进河道综合治理,加强绿化种植,重建河道的水生态系统。研究制定汤河、卫河生态补水方案,实施河流生态补水。

责任领导:唐远游

责任单位:鹤壁市政府

完成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六十八)平顶山八里河舞钢石庄桥断面2015年氨氮、总磷浓度分别比2013年上升275%和160%,大量畜禽养殖和生活污水直排河道,群众反映强烈。

整改目标:石庄桥断面水质达到目标要求。

整改措施:

1. 进一步查清水质恶化的原因,制定整治方案。

2. 对进入韦河的污染源依法进行治理,对不能达标排放的畜禽养殖企业一律取缔。

3. 完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提高城市污水收集处理率。

责任领导:周斌

责任单位:平顶山市政府

完成时限:2017年9月底前,长期坚持

(六十九)由于相关处置设施建设滞后,三门峡灵宝市长期堆存无主废矿渣,环境隐患突出。

整改目标:全面完成无主废矿渣无害化处理处置工作。

整改措施:限期完成废矿渣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无主废矿渣的处理进度。

责任领导:安伟

责任单位:三门峡市政府

完成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七十)漯河市污泥处理厂故障频繁,大量污泥不能及时处置,约7000立方米污泥长期露天存放,无防渗漏措施。

整改目标:漯河市污泥处置厂正常稳定运行,污泥及时处置,污泥暂存场“三防”措施完善。

整改措施:

1. 制订《漯河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监管办法》,在各污水处理厂加装污泥外运称重地磅,完善污泥转运“五联单”制度,实现对城市污泥从产生、出厂、转运、接收、干化、存储、焚烧、到结算全流程的监管。派驻两名监督员入驻污泥处置厂进行现场监督。

2. 漯河市污泥处置厂对原老车间故障率较高的1#、2#机已返厂修复,新建3台污泥处置设备2台已投入正常运行,1台正在安装。全部污泥处置设备建成投运后,可日处理污泥(含水量80%左右)350吨,满足全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要求。目前日处理污泥130吨,市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已全部得到处置,并开始逐步对临时储泥池的污泥进行处置。

3. 针对原储泥池露天存放问题,增加了钢结构屋架和防渗漏篷布屋面,现已完工,解决了污泥池“三防”不合格问题。

责任领导:蒿慧杰

责任单位:漯河市政府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七十一)鹤壁市蔡庄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渗滤液处理设施或迟迟难以建成,或一直停运,大量渗滤液长期存放,环境隐患突出。

整改目标:2016年年底前完成渗滤液工程改造,处理能力达到50吨/日;2017年3月底前,将渗滤液工程处理能力提高到80—100吨/日;2017年5月底将库存降低至3000吨以下,消除环境隐患。

整改措施:

1. 研究制定工程改造方案,并增加投入,督促尽快完成改造。2016年9月开工,2016年11月安装材料进场,增加厌氧反应器、好氧反应器、吹托塔等设备,整个工程工期约40天。

2. 加强职工业务培训,加大安全巡查力度,确保渗滤液处理工作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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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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