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将煤矿企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义务情况、治理工程进度等纳入“两随机一公开”监管体系,对拒不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的在建矿山、生产矿山,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向社会公布,严肃依法查处。
责任领导:翁杰明,徐光
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
责任人:朱长青,王东伟
配合单位:省政府国资委,省环境保护厅
完成时限:2017年1月底前出台新的煤矿企业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使用与返还办法,3月底前完成煤矿企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法定义务情况专项核查工作。2016年底前制定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方案和“三区两线”范围内露天矿山开发及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意见;2017年底前完成全省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工作;2018年6月前完成省、市、县三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工作。
(三十七)截至2015年,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自然保护区设立采矿权118宗,其中,70宗是在自然保护区划定后违法设立的,矿区面积达294.5平方公里。
整改目标:清晰界定各类自然保护区范围,系统梳理自然保护区内采矿权现状,分类提出差别化的补偿和退出方案,分步推动解决自然保护区内采矿权问题。
整改措施:
1. 完成各类自然保护区勘测定界工作,并公布各类自然保护区范围。
2. 按照公布的自然保护区范围,系统查明自然保护区内采矿权的现状,提出分类处置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退出时限。
3. 按照分类处置方案对自然保护区内已设采矿权进行处置,确保非经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同意设立的采矿权逐步退出。
4. 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在自然保护区内,非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同意,不再新设与资源环境保护功能不相符合的矿业权。
责任领导:徐光
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责任人:朱长青
配合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省林业厅,省农业厅
完成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三十八)2015年,按照《环境保护法》要求,河南省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开出环保处罚罚单共计34564万元,但实际入库18981万元,入库率仅54.9%。
整改目标:环保处罚应缴尽缴。
整改措施:督促各地明确责任,加大罚款追缴力度,保证2015年已开出罚单的环保罚款应缴尽缴。
责任领导:张维宁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
责任人:李和平
配合单位:省高级人民法院
完成时限:2017年3月底前,长期坚持
(三十九)洛阳、平顶山、新乡、焦作、信阳等市环保处罚入库率均不到40%。
整改目标:环保处罚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到位。
整改措施:各级政府组织开展环保处罚入库情况自查自纠,对未按期缴纳环保处罚金的责任主体下达行政处罚强制执行催告书,督促按期主动缴纳罚款;逾期仍未缴纳的,移交法院强制执行。
责任领导: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
完成时限:2017年3月底前
(四十)洛阳香江万基铝业4台燃煤锅炉因氮氧化物长期超标排放,被处罚款9732万元,但目前实际缴纳1406万元,影响了环境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整改目标:企业欠缴罚款追缴到位。
整改措施:
1. 新安县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驻场盯守,督促企业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2. 加快企业缴纳罚款进度,逾期不缴纳申请强制执行。
责任领导:刘宛康
责任单位:洛阳市政府
完成时限:2017年3月底前
(四十一)安阳市东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及中水回用工程于2010年开工,中央财政投入4216万元,但由于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至今没有完全建成,该厂出水水质2013年至2015年间历次抽检均不达标。
整改目标: 完成安阳市东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及中水回用工程。
整改措施:
1. 安阳市东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已完成,正在调试。
2. 加强安阳市东区污水处理厂监管,确保稳定达标。
责任领导:王新伟
责任单位:安阳市政府
完成时限:已完成,长期坚持
(四十二)洛阳万基控股集团4×13.5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长期超标排放,省市县三级环境保护部门多次予以行政处罚,并要求停产整治,但企业在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前,仍超标运行。
整改目标:企业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实现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
1. 责令企业机组立即停产整改,达标排放后方可恢复生产。
2. 新安县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驻场盯守,督促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3. 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发现超标排放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责任领导:刘宛康
责任单位:洛阳市政府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四十三)商丘市环境保护工作严重滞后,截至目前,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仅为50%左右,远低于国家85%的要求,境内一些河渠水体恶臭,垃圾遍地。大气环境方面也因空气质量急剧恶化,而被环境保护部公开约谈。为应对环境保护督察,商丘市有关基层单位采取简单关停的做法,措施欠妥,产生了不良社会影响。
整改目标:将生活污水处理率提高至85%以上,力争完成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健全完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工作机制。
整改措施:
编辑:赵凡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