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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劣Ⅴ类水剿灭实施方案》全文

时间:2017-04-17 15:11

来源:金华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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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金华市劣Ⅴ类水剿灭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根据浙江省委省政府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的要求,为确保我市剿灭劣V类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面打赢污水剿灭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全文如下:

金华市劣Ⅴ类水剿灭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的要求,为确保我市剿灭劣V类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面打赢污水剿灭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走在前列、共建金华”要求,以“河长制”为龙头,以“八大工程”为抓手,继续深入实施“五水共治”,咬定目标,拉高标杆,精准施策,以最大决心全面剿灭劣Ⅴ类水,以最大力度加快打造“两美”金华,确保实现“干流水质全达标,支流溪流灭Ⅴ类,沟渠河塘荡污浊”的年度水质目标,为加快建设“浙中生态廊道”提供水环境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污水处理截污纳管工程。

全面启动污水“零直排”城镇创建,根据污水处理能力匹配情况,分期分批完成污水“零直排”城镇创建(第一批2017年创建:金东区、兰溪市、浦江县、磐安县、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第二批2018年创建:婺城区、义乌市、武义县、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第三批2019年创建:东阳市、永康市)。围绕“零直排” 城镇创建,全面加强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建设,解决处理能力不匹配、管网不配套问题,力争所有污水集中处理,消除污水直排问题。在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推行尾水排放“金华标准”,各县(市、区)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开展截污纳管大排查大整治大建设,摸清主城区、乡镇(街道)大小道路、工业园区、住宅小区、办公楼宇、工业企业、“六小”经营单位的管网配备、雨污分流、排水走向,加快管网配套、规范纳管、雨污分流改造进度,解决污水直排和雨污合流问题。2017—2019年新增城镇污水配套管网710公里,完成94个乡镇(街道)、园区、老旧小区、城中村截污纳管、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牵头单位:市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农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

(二)小微水体整治工程。

全面对本地河道名录中所有河道开展地毯式排查,并延伸至农村池塘、沟渠、山塘水库、小溪流及城市内河、排渠等小微水体,做到排查无盲区、全覆盖。通过现场检查、水质监测等方式,摸清水质状况,查明污染来源,凡是达不到要求的水体,都要纳入治理范围,制订一河(塘)一策,开展限期整治;已排查出的53条支流溪流(断面)消灭Ⅴ类,1558条(个)沟渠河塘2017年8月31日前剿灭劣Ⅴ类。大力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到2017年底全市建成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在消灭存量的同时确保不新出现劣Ⅴ类水体。(牵头单位:市治水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农办、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

(三)入河排污口整治规范工程。

继续开展排污口挂牌整治,对排查发现污染较重(氨氮超过5mg/L、化学需氧量超过100mg/L、总磷超过2mg/L三者之一的)、水量较大的排污口,以及2016年未完成整治的市控重点排污口,列为第三批(共40个)市控重点排污口,实行挂牌督办、限期销号。各县(市、区)组织入河排污口全面排查,对直排污水、雨污混排的排放口进行源头整治,消除污水直排现象。进一步规范入河排水口管理,实施“身份证”管理,公开排污口名称、编号、汇入主要污染源、整治措施和时限、监督电话等信息,并将入河排污口日常监管列入基层河长履职巡查的重点内容。(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四)工业污染整治提升工程。

深入推进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培育环保领跑示范企业2家。加大落实企业、加工点、作坊的专项整治,2017年全市完成35家企业(加工点、作坊)整治,扎实开展涉水行业污染整治。以“四无”企业(作坊)为重点,加快淘汰落后产能,2017年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80家,关停和整治等低、小、散的“四无”企业(作坊)2000家。(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农村“双治”改造提升工程。

全面开展2013年之前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标改造,2017年改造建制村450个。对2016年完成的804个项目,全面完成验收并委托第三方运维。建立完善农村污水运行、维护、管理长效机制,建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监管服务平台,提高管护水平和设施运行效率。全面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继续开展垃圾分类合格村创建工作,确保建制村生活垃圾有效收集处置率达96%以上、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制村覆盖率达到95%。(牵头单位:市农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市环保局)

(六)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升工程。

继续深化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全面从严落实畜禽养殖区域、养殖总量、污染物排放总量“三控”制度,从严落实“两条红线”和“四个一律”要求,不断完善线下网格化巡查与线上智能化防控相结合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保留养殖场污染防治的精细化、标准化水平。到2017年底,所有存栏50头以上养殖场全部纳入在线智能化防控平台。开展畜禽养殖业生态景观化改造,打造一批 “美丽牧场”。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化肥农药减量技术与模式,持续降低农业面源污染。深化水产养殖水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养殖规模,劣Ⅴ类水质湖库、山(池)塘全面开展养殖尾水治理,达不到要求的要实行洁水养殖或全面退养。2017年完成养殖塘生态化改造1430亩,禁限养区划定整治12800亩,完成增殖放流7550万尾。(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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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姝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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