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实行区域补偿。制定实施《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试行)》,开展跨界断面水质指标和污水治理任务指标两项考核,建立相关区政府间的经济补偿制度,2015年各区缴纳补偿金13.6亿元,2016年前三季度9.4亿元。补偿办法实施后,各区政府进一步强化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属地责任,将治理压力向下传导到街乡镇,逐步形成了以属地为主、河道上下游齐抓共管、协同治理的水环境工作格局。
严格落实考核问责。建立河湖生态环境检查通报制度,将全市88座水库、425条6414公里河道全部纳入检查范围,每月对全部2319个点位进行检查,建立问题台账。双月召开视频会议通报,督促问题整改,对工作情况较好的给予奖励。制定河长制考核办法,把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一级抓一级,压实责任。出现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时,直接问责河长;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广泛动员社会参与。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各级河长名单,并在河湖明显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道名称、河道长度、河长姓名职务、整治目标和监督电话等,河长接到群众举报后必须立即协调各部门解决。目前,市民参与河湖监督管理的热情已经被充分调动起来,全社会共治共管水环境的氛围正在逐步形成。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以首善标准深化落实河长制,加快构建水系治理的长效机制,全面深入推进河湖水环境治理,努力提升首都水生态环境建设水平。
编辑:李姝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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