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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处理不是权宜之计

时间:2003-05-28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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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元生
随着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公民、企业和政府部门的环保意识同步得到加强,健康和环境的密切关系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包括医疗废物在内的危险废物是危害人类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重要污染源之一,1998年7月1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等部门就颁布实施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并开始了针对危险废物的特殊管理和处置工作。
包括医疗废物在内的危险废物的安全化和无害化处置是十分重要的。今年年初至今,我国遭受了非典疫情的袭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及时发布了《SARS病毒污染的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和《SARS病毒污染的废弃物应急处理处置技术方案》,对非典污水和非典废物应如何进行安全处置作出了明确规定。方案将非典专科门诊、医院发热门诊以及接触非典病人的医院的医疗废物列入了集中收集和无害化焚烧处理的范围。
国家要求对包括医疗废物在内的危险废物实行集中无害化处理,这对于有效控制污染源、严防二次污染具有重要意义。
应该看到,危险废物集中处理中心不是应急处理方式,而是一个城市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的重要基础设施,其中废物处理的收费方式、转运方式、在线监控等都要列入无害化处理中心的运行和运营范畴,安全性和无污染则是对处理中心建设的重要要求。
(作者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污控司副司长)
《人民日报》 (2003年05月28日第十一版)  

编辑:全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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