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从2007年起实施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和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等一系列经济政策,推动煤炭外部成本内部化,在全国率先建立起煤炭资源开采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弥补煤炭开采的生态环境损失,改变了企业只能以经营利润进行生态治理等状况,促进生态环境补偿市场化和法制化。在生态环境治理投入上,合理界定政府和企业的责任。由政府负责解决单个企业难以解决的跨区域、跨流域问题,由煤炭企业承担本矿区内环境恢复综合整治任务。完善企业成本核算制度和财务核算办法,改变了企业只能以经营利润进行生态治理,或负担额外政府摊派的状况。
目前,山西11个设区市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纳入国家考核的5个重点城市全部退出全国22个严重污染城市之列。全省水质优良断面上升5.3个百分点,地下水位平均回升0.38米,汾河流域连续多年全线复流,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万多平方公里。
编辑:李晓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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