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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汉中开展河流型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

时间:2013-07-08 11:44

来源:环保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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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监管。日前,汉中市按照省环保厅统一安排,在全市开展河流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范围包括全市所有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城市、城镇、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是进一步摸清全市河流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现状,加强河流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全面取缔城市河流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查处二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查明二级保护区内网箱养殖等污染防治情况并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采取各县区自查、市级抽查、中省督察相结合的方式,分全面排查、集中整治、验收三个阶段进行。检查从6月中旬开始,年底前市环保局进行验收。 

据了解,各县区将对辖区内的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检查工作组织部署情况、排查摸底情况、在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情况、水质保护和管理现状等方面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市环保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县区河流型饮用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省环保厅将对各地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排查整改工作不到位、保护区内各类排污口和违法建设项目整改措施不落实、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地区实行挂牌督办;环保部将选择存在突出问题的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开展重点督察,并通报督查结果。 

此外,为了确保此次专项执法活动取得实效,市环保局成立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汉中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各县区环保局也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措施,保障各阶段工作取得实效。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编辑: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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