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3年五月,乌兰察布市2013年饮水安全工程第一批已批复329项,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水利厅联合下达乌兰察布市2013年中央预算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9726万元,其中国家投资7525万元、自治区投资1182万元、市本级自筹1019万元。确保解决全市14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为与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8337”的发展思路相衔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任务,今年乌兰察布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计划总投资1.26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1亿元,地方配套资金2633万元,用于打、配机井,铺设输水管道等建设内容,建设年限为2013年—2014年。此次投资计划涉及乌兰察布市11个旗县(市区),将解决16.77万农村人口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编辑:郑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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