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人大安徽代表团建议出台跨行政区水污染处理条例

时间:2013-03-07 11:20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作者:李平

评论(

一条河流的污染,上游、中游、下游的责任如何界定?本次全国人代会上,安徽代表团就此提出《建立跨省界水污染联防联控及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 

“以淮河流域为例,河南、安徽、江苏、山东4省几乎每年都要发生或大或小的跨省界水污染事件。”《建议》认为,目前整个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的机制,仍然存在法律法规滞后、没有有效沟通联系机制和跨省界水污染事故处理难度大的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安徽代表团提出了几点建议。首先,要修订法律法规,建议国务院出台《跨行政区水环境污染纠纷处理条例》,进一步明确跨行政区水环境污染纠纷处理机构、处理原则、处理过程、损失赔付等内容。 

同时,由环保部牵头,水利部、流域各省人民政府参加的流域水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或流域水环境保护联席会议)负责协调、解决有关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的重大问题。 

另外,《建议》还提出要建立日常联防联控机制,主要包括:在紧急排污发生前,进行超前预警讯息通报机制;遭遇泄洪或突发性污染事故时,上游地区要在信息基本确定后半小时内通知下游。跨省界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按不同情况划分为3个等级,对其的应急响应和处置机制也分为3级。启动一级应急响应时,由跨界任意一方省级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派出工作组,负责调查和处理处置;启动二级应急响应时,由跨界任意一方省级环保部门报请环保部会同水利部,负责调查和处理处置;启动三级应急响应时,由跨界双方省级人民政府共同成立调查组,由下游省级人民政府担任组长单位,负责调查和处理处置。 

《建议》还呼吁,尽快建立并实施淮河流域跨省界主要河流水质断面水污染赔付、补偿机制,明确赔付和补偿评估的技术规范、指标体系等。 

 

编辑:罗宇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