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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政府确定重点流域整治目标

时间:2012-11-27 11:28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吴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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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德市政府确定全市重点流域整治目标,提出要继续开展交溪、霍童溪、七都溪(宁德)、敖江古田段、闽江古田段综合整治工作,并限定畜禽养殖、石板材加工等污染源的清理时限,届时将对清理结果进行考核通报。 

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立即关闭 

在推进养殖业污染治理方面,我市明确提出,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必须立即关闭、拆除到位,禁养区外的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以及专业养殖户2013年底前完成全过程综合治理或者实现生态种养,2014年前完成闽江水口库区水产网箱养殖整治,落实辖区内水电站库区保洁责任,农业、海洋与渔业、水利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技术指导,采取预警分析、考核通报等措施予以推进。 

石板材企业全部迁入集中区 

宁德市还将继续深化石材行业污染集中整治,提出各地尚未迁入集中区实行统一集中治理的石板材企业必须立即关闭拆除,已建成但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石板材加工集中区必须立即停运限期整改,未建成集中区的寿宁县、屏南县必须在12月底前建成投运、蕉城区要在2013年12月底前建成投运,敖江流域古田段要确保每年水质浊度指标达标率90%以上、石材开采总量每年削减10%。 

工业园区要实现污水集中处理 

宁德市将加快建设工业集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要求新建工业园区(集中区)要认真落实规划环评要求,同步配套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已建的省级以及市、县工业园区(集中区)必须在2014年1月1日前实现污水集中处理。 

对未按时实现污水集中处理的各类工业园区,发展改革、经贸、环保、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要按照《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暂停审批(核准、备案)工业集中区内新增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外经贸、经贸、环保部门负责督促各类工业园区落实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等园区环境整治工作,并加强监管,从严处罚各类违法排污行为。 

 

编辑: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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