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武汉通过《农村饮用水管理办法》

时间:2012-11-27 10:09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胡彩丽 张濛

评论(

11月26日的武汉市政府常务会上,原则性通过了《武汉市农村饮用水管理办法》,这使得该市农村饮用水安全管理有了长效机制,真正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供水城市化”。 

《办法》明确了农村饮用水采用有偿使用、分类定价和计量收费的基本制度,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对“五保户”和农村低保家庭等生活贫困用水户,要进行适当减免。 

同时,供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水质、水压、水量和供水保证率要求的,擅自停止供水或未履行停水通知业务的,以及未按照规定检修供水设施或不及时抢修供水设施故障的,要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编辑:罗宇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