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至22日,以自治区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处处长李文金为组长的专项监督检查组到我市开展水资源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的对象是南宁市水利、水产畜牧、环保、农业等水资源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关。检查内容是专项监督检查对象2009年以来水资源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情况,主要涉及水资源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规范、履行水资源保护职责、行政许可项目实施、行政处罚、采取强制措施及行政执法案卷归档等。此外,检查组还抽查了横县水资源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情况。
本次水资源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对进一步提高我市水资源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水平,推进水资源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编辑: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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