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福建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设市城市和规模5万吨/日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今年底前要实现污泥安全处理处置目标。目前,24座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已投入运行,但长乐亚新、福州大学城、南安、龙海市、莆田闽中、荔城、秀屿,三明列东、列西,南平市塔下、南庄,邵武市、武夷山市城区、建瓯市、建阳市、漳平恒发、宁德市贵歧山、福安市、福鼎市等19座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或开展前期工作,部分项目尚未启动。
污泥处置是污水处理的重要环节,明年将列为市、县长目标责任考核和主要污染减排考核主要内容,并与卫生、文明、园林、环保城市(县城)评选挂钩。省厅要求各市、县要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安排,逐厂落实,并纳入城建战役的主要内容进行考核通报;未建成污泥安全处置项目的污水处理厂要根据省厅厅印发的《福建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结合实际,科学合理选择处理工艺,制订工作计划,加大前期工作力度,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编辑:吴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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